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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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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十月十九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款5,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今年六月巡查尖沙咀金马伦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调查期间,牌照处人员发现会社内的人数超出了证明书所指定的最多人数,违反了合格证明书的第6项条件。

  身为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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