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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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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创新科技署有意解散运作了十年的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研究院),并成立一个由创新科技署署长任主席的委员会,重新开展及推广香港在中药研发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政府曾经确定研究院为「香港中药的研发中心」,政府是否仍然视中医药发展为特区社会发展事项;若是,其理念及目标为何;和研究院最初成立时的理念及目标是否相同;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作出解散研究院建议的决策过程是怎样进行的;是否按照政府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认真的研究及讨论;有否得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批准;鉴於该建议仍未得到研究院两名股东(即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及香港赛马会(慈善)有限公司(马会))的董事局同意,政府在对外公开该建议前,有否考虑若最终决定不解散研究院,该建议亦会对研究院的公众形象有负面影响;

(三)鉴於研究院已运作了十年,政府会否考虑让研究院继续学术研究及专业支援的工作,以免浪费研究院十年来的工作成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研究院最初成立时,获马会捐款五亿元,以资助研究项目,至今只用了一亿八百万元,政府解散研究院后,剩余的捐款将如何处理;若放弃使用,政府有否其他资金用作中医药的研发工作;若有,数目为何;若将剩余的捐款转作供新成立的委员会使用,是否符合原先捐款的目的?

答覆:

主席:

  就汤家骅议员的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 中药研究院)於二○○一年五月成立, 其使命是透过推动和统筹与中药发展有关的活动,以及为以科学及循证为本的中药研发项目提供策略性支援,将中药业发展成为香港的高增值行业。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香港的中药发展,并会继续积极支持及促进香港中药的研发及检测工作,为社会带来裨益。由於本地与中药界相关的环境在过去十年有很多新发展,政府认为是适当时候就如何能更有效地推动香港中药研发和检测的发展作出全面检讨。

(二)为了进行全面检讨,中药研究院董事局应创新科技署之建议於二○一○年委托两名顾问进行检讨工作。检讨的范围包括现时中药界的情况及需要,如何最有效地结合官、产、学、研各方面,以配合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已运作了十年的中药研究院的角色及成本效益。全面检讨工作於二○一○年十月展开,检讨报告已於今年三月提交中药研究院董事局及创新科技署考虑。

  检讨报告指出,在过去十年,本地与中药界相关的环境有很多新发展和转变,显示越来越多机构有兴趣并有能力在不同层面为香港中药发展作出贡献,例如香港检测和认证局於二○○九年成立,并将中药列为四个具潜质的特选行业之一、本地大学在中药方面的科研能力及设施在多年发展后均有提升、香港科技园公司近年积极发展包括中药及西药的生物科技产业群组等。而中药研究院在过往十年虽然作出一些贡献,但整体而言其成本效益未如理想。此外,由於机构规模小(只有二十余名员工),未能创造具效率的规模;过去虽曾尝试於不同时期重整其策略及工作重点,但成效依然未如理想。再者,中药研究院当初被纳入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应科院)的架构下,主要是希望可受惠於应科院在行政及财政上的支援。然而,经过一段时间后,应科院的工作重点越趋集中於资讯及通讯科技领域上,与中药发展工作无关。

  顾问检讨报告对中药研究院的未来提出了三个方案,包括-

(1) 维持现状;
(2) 全面修订中药研究院的角色及功能;及
(3) 由政府设立一个新的委员会统筹相关工作。新的委员会将由创新科技署署长出任主席,并由该署提供行政支援,其成员来自官、产、学、研的中药界代表。中药研究院将予解散。

  创新科技署认为方案(3)最为可取。因为在推动香港中药发展的协调工作日趋复杂的情况下,由政府主导的新委员会将能更有效地协调各界别的协作,以配合香港中医药未来发展的需要,并共同参与推动香港中药研发和检测的发展工作。

  创新科技署在考虑香港中药长远的发展和中药研究院的未来时曾谘询不同持份者,包括本地与中药有关的大学管理层人士及中药业商会等,并就此交换意见及解释改革的需要和创新科技署的想法。检讨报告亦於本年三月在中药研究院的董事局会议中详细讨论。同时署方亦一直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保持紧密联系,并得到其支持。创新科技署亦一直将检讨工作的进展知会中药研究院的两名股东,即香港赛马会(慈善)有限公司及应科院。我们想指出,政府在解释其看法和立场时,一直是把有关资料和实况罗列出来,并作出客观和持平的分析。创新科技署将来也定必会把所有相关的资料及意见呈交两名股东的董事局作详细审议和考虑,并作出最终决定。

(三)就中药研究院的未来发展,政府曾详细考虑不同的方案,包括维持现状、对中药研究院的角色及功能作大幅修改让中医药研究院继续其学术研究及提供专业支援。然而我们深信这些方案都不能彻底解决中药研究院现时面对的问题,包括营运成本高、成本效益未如理想等。同时自二○一○年年中开始,中药研究院亦发生不同事件,显示出现内部管理问题,例如不同的投诉(包括员工集体投诉)、遗失文件档案及约一半员工於短期内相继辞职等等。这都无可避免地进一步打击中药研究院的声誉和影响其工作。因此,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创新科技署支持检讨报告提出的建议,由政府设立一个新的委员会,以能更有效地协调与统筹各界别的协作,推动香港中药研发和检测的发展工作,而中药研究院将予解散。

  如最终的决定为成立新的委员会及解散中药研究院,创新科技署将按照两名股东的意愿妥善处理中药研究院的资源(如实验室仪器等)和工作成果。

(四)香港赛马会(马会)曾承诺向中药研究院提供的五亿元捐款,至今只用了约一亿八百万元。至於剩余款项的用途,马会会继续预留作支持香港的中医药发展。政府的创新及科技基金也定必积极支持与中药研发和能促进本地中药发展相关的项目,目前该基金仍有超过二十亿元。 此外,中药是香港检测和认证局选定重点发展行业之一,政府已向该局提供资源,支持检测和认证行业的工作,其中亦包括加强中药检测的认可和其他有关服务。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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