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标示为「凌霄花」的中药材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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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徖生署今日(三月十六日)继续调查一宗由医院管理局於三月十二日通报,涉及四名病人的中药材中毒个案。他们都曾服用大屿山东涌富东商场的持牌中药材零售商「富康中西药行」标示为「凌霄花」的中药材。

  发言人表示,根据零售商提供的记录,该药行於本年二月二十四日从持牌中药材批发商「恒和药材行」购入该批怀疑有问题的「凌霄花」,但有关单据显示药材为「泡桐花」。徖生署已从该零售商检取所有称为「凌霄花」的存货,经鉴证后确认实为「洋金花」。化验结果亦确定样本含有於洋金花中可找到,导致四名病人抗胆碱能中毒的「茛菪烷生物碱」。

  发言人说:「凌霄花和泡桐花本身无毒性;而洋金花则为毒性中药材,分类为《中医药条例》附表1的药材。」

  徖生署已到「恒和药材行」进行调查,惟该批发商已没有任何凌霄花、泡桐花或洋金花的存货。批发商亦承认一直将泡桐花当作凌霄花售予客孅。作为预防措施,徖生署亦已到其他曾向「恒和药材行」自二○一○年八月购买凌霄花和泡桐花的客户进行调查,但并未发现任何药材混淆的情况。

  由於「富康中西药行」和「恒和药材行」未能分辨其所售卖的药材,有可能已触犯《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例第132章)。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徖生署会就执法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

  另外,由於「富康中西药行」的中医师并未妥善保存其病人的个人病历记录,徖生署因而未能跟进其他自本年二月二十四日曾获其处方「凌霄花」的七位市民的情况。

  发言人说:「徖生署至今并没有接获其他市民因服用『富康中西药行』的『凌霄花』后感到不适的报告。就病历记录不全方面,徖生署关注到该中医师的执业水平,会把个案转介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跟进。」

  与此同时,病人临床样本化验结果显示,其中一名四岁男孩的样本被验出含有乌头碱类物质。徖生署在「富康中西药行」的调查显示该药行在替该名男童煎药前,曾替另外一名病人煎含有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因此,不能排除该两名病人的药汤有被混和的可能。徖生署的调查仍然继续。

  徖生署发言人说:「曾於二月二十四日后从该零售商购买『凌霄花』的市民,必须即时停止服用,并将药材交到徖生署於九龙观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的办公室。市民如有不适或疑问,应寻求其中医师的意见。」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