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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婚姻登记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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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健锋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本港不少人选择在有特别寓意的日子(例如二○○八年八月八日,二○○九年九月九日及二○一○年十月十日等)结婚,预计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一二年三月四日、二○一三年一月四日等日子,都会是准新人结婚的热门日子。另外,有市民指现时政府婚姻登记处的预约及举行婚礼的安排欠缺弹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对新人结婚,其中使用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监礼人服务的新人分别有多少对;

(二) 有否评估,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期间,婚姻登记处需在哪些特别日子增加服务时间;预计在该等日子分别可接受多少对新人办理婚姻登记;会否调整在该等日子的登记费;

(三) 会否增加政府婚姻注册处的服务弹性,例如将现时可最早於拟举行婚礼日期的三个月前经网上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时间再提前,以及延长现时每对新人使用婚姻登记处礼堂最长十五分钟的时限等;及

(四) 会否开放更多政府场地,供新人举行特别的婚礼仪式?

答覆:

主席:

(一) 目前公众人士可选择於婚姻登记处或特许礼拜场所(例如教堂或其他宗教场地)举行婚礼,亦可在婚姻监礼人主持下在其他场地举行婚礼。在过去三年所举行的婚礼及分项数字列於下表: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  ───── ─────
使用婚姻登记处 26,000 26,300 25,900 
婚礼                         
於其他场地由  18,500 22,000 23,900 
婚姻监礼人主持                   
婚礼                        
使用特许礼拜   2,800  2,800  2,800 
场所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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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总数    47,300 51,100 52,600

(二)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现共有五所婚姻登记处,分别位於大会堂、红棉路、尖沙咀、沙田及屯门。

  全部婚姻登记处於星期一至五和星期六上午办公。另外,因应周末举行婚礼的需求,入境处除在星期六下午开放大会堂婚姻登记处供公众人士使用以外,亦在星期日全日开放四所较受欢迎的婚姻登记处,即大会堂婚姻登记处、红棉路婚姻登记处、尖沙咀婚姻登记处,及沙田婚姻登记处。以全年开放时段计,五所婚姻登记处一共可为42,900场婚礼提供服务。现时婚姻登记处提供的场地服务及开放时段,加上婚姻监礼人服务,应可应付目前需求水平。

  收费方面,在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举行婚礼每次收715元,在其他时间(星期六下午及星期日全日)举行婚礼的费用为1,935元。入境处暂时未有计划调整有关收费。

(三) 根据《婚姻条例》(第181章)的规定,婚礼须於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而有关通知书须由申请人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提交。为方便新人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新人最早可在拟举行婚礼日期三个月前的十四天内透过互联网或电话作出预约。新人亦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查阅各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名额,亦可翻查、更改或取消预约。

  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婚礼每时段为十五分钟。若延长婚礼时段,将影响其他新人使用服务的机会,故此入境处现时未有计划延长婚礼时段。尽管如此,入境处会不时检讨安排,研究可行措施以应付服务实际需要。

(四) 除上述场地以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自二○○七年起提供场地,供公众人士租用举行婚礼。康文署场地分别位於东区鲤鱼门度假村内礼堂;浅水湾的泳滩、临海凉亭和小花园;九龙仔公园洋紫荆园;九龙寨城公园六艺台及竹桐轩;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及草坪;及西贡海滨公园平台。

  在过去一年,上述每个场地平均举行约二十场婚礼,因此相信足以应付市民需求。政府会因应公众需求,不时检讨婚礼场地的安排。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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