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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发放予合资格公务员的教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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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政府动用巨额公帑资助公务员子女到外地或在本地的国际学校就读,却不肯投放更多资源提升本地教育质素。按二○一○至二○一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公务员的教育津贴(包括本地教育津贴、海外教育津贴及学生旅费津贴)获拨款近10亿元,其中海外教育津贴的预算高达三亿元,受惠的学生有近3,000人。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名获发教育津贴的首长级公务员安排子女在外地的学校或在本地的国际学校就读;及

(二)有否研究第(一)项的高官不安排子女在本地主流学校就读的原因,以及是否和上述的投诉所指的当局缺乏动力积极改善本地教育质素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若有,结论为何?

答覆:

主席:

  海外教育津贴和本地教育津贴分别于一九六四年及一九七二年推出,属合资格公务员聘用条款的一部分。政府不时就公务员的津贴进行检讨,以确保这些津贴切合时宜。经详细检讨后,我们已分别由一九九六年及二○○○年起停止发放海外教育津贴及本地教育津贴予新入职公务员。

  根据现行政策,只有在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之前按本地条款受聘的合资格公务员可为其留学英国的子女申领海外教育津贴;若按海外条款受聘,则可为其留学原籍国的子女申领海外教育津贴。合资格公务员可在其子女九岁生日的学期开始申领,直至年满19岁时的学期结束为止。

  至于本地教育津贴,在二○○○年六月一日之前获发聘书的合资格公务员,可为在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颁布的「核准学校名单」学校就读的子女申领本地教育津贴(注),以支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的费用。本地教育津贴发放至公务员子女年满19岁的会计期终结为止。

  现就问题的两部分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至一一财政年度,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3,317名合资格公务员申领海外教育津贴,其中首长级公务员占125人;有16,238名合资格公务员申领本地教育津贴,其中首长级公务员占295人,而当中有64名的子女就读本地的国际学校。

(二)我们并没有对申领海外和本地教育津贴的公务员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安排子女在外地或本地接受教育的原因。有些香港家长(包括公务员)选择让子女到外地的学校或本地的私立学校、直接资助学校或国际学校等就读或升学,是香港作为一个多元化国际城市的正常现象,并不表示家长对本地教育质素没有信心。而香港学生能够获得外地学校录取,亦显示本港教育质素水平受外地的教育机构认同。

  当局一向十分重视各界对教育的意见,并定期就此有系统地搜集不同持份者对教育改革(包括高中及高等教育学制的改革)的意见,从而作出改善,例如就本地主流学校的课程改革,以配合世界课程的发展趋势。有关数据显示,教育改革推行以来,家长及公众人士普遍支持教育改革的方向及措施。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新学制已于二○○九年九月在中四级实施,标志着香港教育进入新里程。透过宽广、均衡而有多元化选择的新高中课程,让学生发挥潜能,学有所长,获得多元化的升学和就业出路。事实上,近年多项国际教育研究都显示香港学生表现出色,亦反映教育改革的成效。在二○○六年及二○○九年的「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PISA),二○○六年的「全球学生阅读能力进展研究」(PIRLS)及二○○七年的「国际数学及科学趋势研究」(TIMSS),香港学生的阅读、数学及科学能力表现超卓,成绩持续远高于国际水平。


注:「核准学校名单」已上载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tc_chi/admin/benefits/81.html)。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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