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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食物中纳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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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的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在本年九月发表的《风险简讯》中指出,「现时纳米技术在食物加工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於发展纳米结构食物配料和食物添加剂。这类纳米食物声称味道、口感和浓度较佳,生物可用性较高,而且食物基质内『互不相容』的配料可混合在一起。纳米结构食品的例子有涂酱、雪糕、乳酪等」。另外,「纳米技术间接用於食物领域的例子还有研制纳米农用化学制品及兽药」。该中心亦指出,「纳米技术应用於食物领域引起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然而,该中心只是向业界建议「应确保出售的产品可供安全食用」和「不要出售未经安全评估的纳米材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既然纳米技术在食品上的应用所引起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中心会否就这个专题进行研究及作安全测试;

(二)中心会如何协助食物制造商,令他们「不要出售未经安全评估的纳米材料」,详情为何;若不会提供协助,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会如何规管纳米食品的销售?

答覆:

主席: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於本年九月发表了一份分析报告,探讨纳米技术应用在食物业的基本原理、范畴和对健康的潜在影响,重点集中於加入纳米材料的食物和食物接触物料,并概述多个主要国家对有关课题的风险评估取态。

  纳米技术目前并没有国际公认的定义,但通常是指在原子级和分子级上控制材料大小和形状的过程中应用的技术。世界徖生组织表示,正如在食物和食物加工中使用的所有新材料,纳米材料在用於食物之前,必须先评估其潜在健康和环境风险。不过,国际上由於现有数据和资源不足,目前未能全面了解纳米材料的潜在危害,所以难以针对食物中纳米材料发出详细而准确的风险评估指引。

  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目前不能一概确定纳米食用材料具有卓越效用,亦难以断定纳米技术会否影响食物及食物接触物料的安全性。业界有责任向食物制造者索取有关食物安全及实际效用的资料及保证,消费者也应小心选择,不要随便相信一些可能夸大的推销手法。

  就李议员三部分的问题,我回覆如下:

(一)由於纳米材料跟原有物料的特性差异很大,国际间仍未有有效的检测方法能准确检定及量化食物中的纳米材料,亦未有就纳米食物的安全测试订定指引或标准。目前仍有待厘定测量方法及数据标准,以准确评估纳米技术衍生的食物或食物接触物料的安全性。而多个国家的规管机构及世界徖生组织均指出,有必要发展合适的检测方法化验纳米材料。我们会密切留意有关检测技术的发展,以进一步跟进。

(二)及(三)根据《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拟在本港销售的食物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这条条例适用於所有食物,包括含纳米材料的食物。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业界若提供含有人工纳米材料的食物,则有责任确保产品安全。中心已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在二○一○年九月十日的业界谘询论坛,向业界阐述中心的立场和业界应采取的措施。

  一些主要国家及地区如美国、加拿大、欧盟、澳洲、新西兰、中国内地等,暂时均未有就纳米食物的监管订定特定的法例。不过,一般而言,纳米食物跟其他食物一样,须受相关的公众健康及食物安全条例监管。我们会留意各国在规管纳米食物的发展。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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