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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菜园村收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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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国雄议员提出的急切质询所作的答覆:

问题:

  政府於十一月十九日派员再到菜园村收地,做成一定程度的滋扰;亦受到示威者阻止,未能进行有关工作,当天政府随即发表公告,表示为防止意外,避免示威者和收地工作人员受伤,政府决定终止当日的收地工作,并把宽限期延至十一月底。该村居民表示,如政府强行收地,会「誓死保村」,抗衡到底,当局亦曾多次表明会「人性化处理」菜园村清拆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菜园村居民表示会对政府的收地抗衡到底,「誓死保村」;在宽限期过后,恢复收地工作时,为免与村民衡突,政府有何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及避免有人受伤;政府答应「人性化处理」菜园村清拆事宜,请具体说明何谓「人性化处理」;

(二) 鉴於政府表示会分阶段清拆该村土地,预期将会持续一段时间,政府会如何尽快与居民开会商讨清拆的时间表,免除居民的疑虑及困扰,并请告知政府与居民会谈的时间表及清拆计划的详情为何;及

(三) 政府目前仍未完成计算该村居民的农作物特惠津贴及搬迁的具体安排,为让居民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可否延迟六个月才收地?如不可,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整个菜园村的收地工作,从制订特惠安置方案、审批各项津贴和复耕申请,到目前的清拆和收地,我们一直以人性化方式处理,尽力协助和配合村民,希望在兴建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同时,让各菜园村村民有资源和机会,尽量按其意愿和需要选择合适安置方案。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 政府已多次表明会以人性化的手法,处理菜园村的清拆工作。人性化的手法就是分阶段收地,先收回已迁出菜园村村民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构筑物及各种用途的土地,并开始平整土地和其他工程的前期准备工夫。这样可以争取时间,减少对高铁工程进度的影响,同时让未准备好的村民有更多时间完成搬迁计划,是一个双赢方案。

  我们自十月中开始收地工作,不断有村民陆续迁出,并主动交回土地和构筑物。十一月四日,我们的同事造访所有村民,逐户了解他们准备搬迁的情况。如果村民已经迁出,我们即时接收有关的构筑物。如果当时村民表示需要多点时间作安排,我们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要后,给予宽限期,并提供搬迁协助。该次的经验证实这务实及人性化的处理方法既尽可能配合个别村民的搬迁计划,又可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十一月四日后,我们了解不同村民的搬迁计划和进度。例如,打算集体复耕的村民,买地的洽谈工作已到达最后成交阶段,有不少村民已陆续完成搬迁计划,准备交出土地和构筑物。可是,当我们的同事打算在十一月十九日收回这些土地和构筑物,并进一步了解其他村民的进度时,却给示威人士阻碍。

  其实,菜园村已登记村民有二百三十多户合共四百多人,只有五十多户希望进行集体复耕,其余的百多户村民都有其他搬迁计划。人性化的收地手法,就是在不影响高铁工程的进度下,尽可能让不同村民按其需要,分批、分阶段先后迁出菜园村,完全不涉及所谓「威吓式扫场」。

  其实,除了现阶段的收地工作外,我们在审批补偿和安置个案时,也是以人性化方式处理。在法律或政策上容许有酌情权的情况下,我们会以人性化的方式,适当行使酌情权,尽量体恤村民的需要和情况。当然,如果法律及政策并不容许有酌情权,政府必须遵守有关法规。

  例如,我们批准了一百四十多个特设特惠安置津贴的申请,当中约六十个属完全符合资格住户。另外,我运用酌情权批准了超过八十个未完全符合资格的个案,不少现时居於由猪舍或鸡舍改建的构筑物的村民也因而受惠。在处理这些申请时,我们同样采取人性化方式,尽可能以体恤的原则照顾受影响村民的需要,包括恩恤对待多个涉及年老长者、独居长者、长期病患、单亲家庭、家庭变故等等的个案。

  在处理公屋申请个案时,我们也抱同样体恤的态度处理,恩恤对待有特别需要的家庭,例如分配市区的公屋单位,方便他们与亲属互相照应。

  在处理复耕申请方面,我们尝试从不同渠道协助村民寻找符合复耕资格的证据。有村民表示他们很多过去的务农纪录,已经因为水浸或其他原因遗失,渔护署、环保署协助他们翻查十多年的档案,甚至到菜站、嘉道理农场寻找纪录;有村民表示他们没有农作物销售纪录,渔护署也愿意和村民一同到销售点视察,收集相关证据等等。

  因此,整个菜园村的收地工作,处处体现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这实在有赖地政总署、渔护署、房屋署、港铁公司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前线同事的努力。他们尽心尽力,了解村民的需要,公正持平及耐心地处理村民各项安置补偿的申请。

(二) 我们与每户村民皆有个别沟通和联系,密切了解每家、每户的需要和搬迁进度,并尽量提供协助。由於菜园村内有百多户村民不参与集体复耕计划,我们认为这是了解和配合个别家庭需要的最理想方法,也可以保障个别村民的私隐。

  至於另外五十多个计划集体复耕的住户,我们多次与他们面谈,提供技术支援,也联同乡议局就土地和路权等问题与其他村民磋商、协调。我们已多次向他们的代表表明,假如他们能够在日内完成土地买卖交易,我们会研究可行方案,希望既尽量配合他们未来数月的建屋计划,又避免影响高铁工程的进度。

(三) 就高铁项目有关的土地赔偿、各种特惠津贴,政府已合共发放二亿五千万元予菜园村村民。土地赔偿占一亿六千万元,特惠现金津贴占七千二百万元,绝大多数已经领取有关款项。

  这是菜园村村民和农户所得的补偿,不包括只拥有土地而不在菜园村居住的地主。以菜园村的登记人口四百多人计算,平均每人超过五十万。更有家族所获得的补偿是以千万元计的。此外,还有三十多个住户在毋须资产入息审查的要求下选购「居者有其屋」单位。

  现时仍有部分村民对农作物特惠津贴有所不满。其实,政府批出的农作物特惠津贴约一千三百万元,涉及约一百六十个农作物特惠津贴个案,平均每宗获得超过八万元。绝大部分为在屋前小规模种植自用农作物。现时仍活跃农耕工作的三十多个农户所获得的农作物特惠津贴全部皆数以十万元计,最高甚至超过一百万元。农户除可得农作物特惠津贴外,更可以在收地前,收割农作物出售,赚取额外收入。

  农作物的津贴率适用於全港的收地项目。渔农自然护理署已按村民要求覆检了所有农作物的津贴率和所有农友的个案。经覆检后,渔护署认为除食用芦荟和有机农作物外,所有农作物津贴率已反映其市值,不会作任何调整。食用芦荟和有机农作物的津贴率,则已作出调整,并适於所有种植这两类农作物的农户。

  因此,整体而言,农作物特惠津贴机制已给予农户合理补偿。我们认为渔护署在处理农作物津贴的做法合情合理,也听取了村民的意见,而作出覆检,并调整部分农作物的津贴率。如果个别农户真的可以证明其损失较农作物特惠津贴为多,可以依法进一步索偿。

  即使有农户准备提出进一步的索偿,也无须保留土地上的农作物。因为农作物特惠津贴是以点算当日(不是收地和清拆时)的品种、数量及其素质为依据,渔护署已就所有申请个案点算日的农作物资料备有完整纪录,可以作为日后申索的依据。因此,即使农户不满补偿金额,可以先迁出后申索,不应以此为借口拖延其搬迁的计划。

  由於位於菜园村的工程属於高铁香港段的关键工程,当中涉及更改河道工序,必须在旱季期间内完成,因此时间非常紧迫,我们必须依时清拆,不可能延迟收地。

  总括而言,我们在整个菜园村的收地工作,作出很大的努力,希望在高铁工程和村民安置,取得双赢。我们把土地的赔偿率由丙级提升至甲级,让村民有额外资源安排新居;我们制订特设特惠安置方案,让长期居住在官地和农地上临时构筑物的村民,也可以得到现金补偿;我们容许合资格村民可以免资产入息审查购买居屋,让他们有更多安置选择;在审批复耕时,我们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让更多家庭成员可以一同居住,分担农务。我希望市民和村民理解政府的努力和善意。但是,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也必须确保高铁工程依时并按预算落成,发挥高铁的策略性意义。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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