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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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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社区精神健康协作计划、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社区精神健康连网及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活动中心于二○○九至二○一○财政年度分别有多少个服务单位及该等单位获得的拨款总额为何(按下表列出)?

                     服务单位
计划名称         服务单位数目 所获拨款总额
----         ------ ------
社区精神健康协作计划
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
社区精神健康连网
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
活动中心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九至一○年度,获拨款5,900多万元,为精神病康复者及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人士和他们的家属/照顾者提供以下四项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

(a) 社区精神健康协作计划(下称「协作计划」);
(b) 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
(c) 社区精神健康连网;及
(d) 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活动中心

  协作计划的服务对象为怀疑有精神健康的人士,其余三项服务则为精神病康复者及家人/照顾者而设。

  服务队伍/单位数目方面,协作计划及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各设有十一队服务队伍,为全港各区提供服务。社区精神健康连网则设有二十五个连网点,分布全港。而五个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活动中心的服务范围亦覆盖全港。

  社署在二○○九年于天水围区重整上述四项及其他相关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设立了首间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为区内精神病康复者及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提供一站式的社区支援服务。在二○一○至一一年,社署会透过集结现有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资源,加上每年额外拨款约7,000万元,重整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把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的服务模式推展至全港十八区。



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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