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警方回应游行集会
********

  警方发言人回应今日(四月十八日)的游行集会时表示,警队是政治中立的。作为一个执法机构,警方必须依法办事,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发言人表示,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会和游行、及发表意见的权利。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而法治是维持香港稳定繁荣的基石。警方的责任是确保公众安全,维持治安和秩序,保障公众自由和权利。」

  他说:「警方在方便及协助游行人士表达意见的同时,也有责任确保公众秩序和公众安全,并须取得平衡,兼顾其他人使用公众地方或道路的权利及安全。而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在和平、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并需为其具体行为负责。」

  「当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时,警方必须采取果断及有效的行动,以维护公众安全和恢复社会秩序。」

  发言人强调,警方的拘捕、检控行动完全是基於破坏社会秩序人士的行为,而不是针对他们的政治诉求,更与他们的背景全无关系。警方是中立的,在作出的每一宗检控均建基於事实,经仔细的搜证和掌握充分证据及在有需要时谘询律政司的意见后才作出检控。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7时1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