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就妥善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开展公众谘询(附图)
************************

  环境局今日(一月十八日)发表谘询文件,就立法实施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以妥善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征询公众意见。谘询期将於四月三十日完结,为期约三个月。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说,废电器电子产品含有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或弃置,会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透过生产者责任计划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实施强制规管,属国际间的主流做法,全球有多个地区已为此实施具体的管理措施。引入建议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一方面可以避免废电器电子产品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废物回收,有用物料的再用再造,并鼓励环保企业的发展。

  香港每年生产约70,000公吨废电器电子产品,而且数量在过去数年一直以每年2%的幅度增加。现时,香港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约有80%会循环再造,大多透过二手商售往发展中国家重用及回收有用物料。不过,依赖出口的策略并不符合环保原则,而且根本不会持续可行。

  2008年7月,立法会通过《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提供了法律基础,为不同种类的产品(包括电器及电子器材)推行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现已实施,行政长官在2009-10年度《施政报告》选定废电器电子产品作为推行下一个生产者责任计划的目标。

  邱腾华说:「谘询文件为香港所需的废电器电子产品计划,罗列了我们对不同方案所作的详细分析,包括计划的涵盖范围、如何为废电器电子产品提供妥善的处理、如何管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流向,以及如何分担计划的成本等,期间参考了国际间的相关经验和本地的实际情况。」

  「我们会持开放态度,聆听各方意见。」

  谘询文件已上载环境保护署网页(www.epd.gov.hk/epd/weee),市民亦可到环保署及各区民政事务处索阅。公众人士可在四月三十日或以前,以邮递、电邮、传真方式或透过互联网提出意见,详情如下:

邮递: 香港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4522室环境保护署废物管理政策组

电邮: weee@epd.gov.hk

传真: 2318 1877 
互联网:www.epd.gov.hk/epd/weee



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7分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