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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协助本地企业发展品牌及产品开发」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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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协助本地企业发展品牌及产品开发」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非常感谢各位议员就今日的议案发表的意见。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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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多位议员发表了真知灼见,提出如何协助本地企业建立品牌及拓展内地市场的看法和建议,有很多意见我是非常认同,我认为政府和议员在这议题上的目标是一致的。大家都认同香港的设计是优秀的,也是有人才的,香港的品牌是有质素的,而香港有不少企业都有能力及条件在内地打出名堂。政府绝对支持香港企业发展品牌及进军内地市场,并会给予大力支持。

  我在早前的发言已阐述了政府在多方面所采取的策略和具体措施,足以显示政府对支援业界发展品牌及拓展内地市场的重视。

  议员刚才提出的建议,很多都值得大家继续研究和探讨。

成立高层次的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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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让我回应林大辉议员有关成立高层次的常设机构的建议。发展品牌的工作,无论是制定政策或落实措施,都须要有专注及高度的协调,现时负责相关范畴的部门,包括创新科技、资讯及通讯科技、测检认证、设计、创意产业、工业支援、知识产权等,都是隶属我负责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无论在人手或资源调配方面,均有利统筹和协调,另设机构恐怕会架床叠屋。层次方面,「香港品牌」(Brand HK)更是由财政司司长亲自督导,足见层次之高。

在工业大厦及口岸展销香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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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议员建议将工业大厦发展为香港品牌的展销中心。事实上,政府一直不时检讨工业区的规划,自二○○一年开始,规划署更引入一个新的用途地带 ─ 「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目的就是要令现有工业用地的用途更具弹性,以回应市场的需要。在已注明「商贸」地带开设「品牌产品展销中心」,在大部分情况下无须另行申请。行政长官在宣布推动六大新经济产业时,强调会以适当的政策配合,包括研究引入政策措施,加速现时未能够物尽其用的工厂大厦改装或重建,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可用的楼面和土地。至於在出入境口岸设立展销产品区域的建议,其实目前我们在机场也有一些香港品牌的展示区。在不影响口岸旅客的活动及人流管制的情况下,我们原则上欢迎这项建议,但我们须要和有关部门就不同口岸的环境和情况作出更详细的研究。

加强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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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明白要发展品牌、鼓励原创,必须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在这方面,知识产权署一直不遗余力,为业界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及讲座,以加深香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海关亦致力打击与商标有关的侵权活动。另外,在CEPA框架下,我们与内地相关部门一直紧密合作,致力加强内地与香港企业对两地知识产权法规及相应保护措施的认识,藉此提升两地企业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除了合办研讨会和讲座外,双方更透过协调或专责小组,探讨便利两地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

「一注两用」及「商标注册互相认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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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一注两用」和「建立中港商标注册互相认可机制」的建议,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国际条约中订明的标准。根据这些条约,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即各成员国或地区须根据各自的法律制度去保护及执行该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内地和香港两地负责处理注册申请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和法规进行审批工作。因此我们现时未有计划与内地商讨「一注两用」的建议。

  至於有关内地给予香港驰名商标和品牌特别保护的建议。首先,我希望解释香港并无「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种类,但根据适用於内地和香港的《巴黎公约》,「驰名商标」即使没有在内地或香港注册,亦可获相关的保护。按照香港的《商标条例》,有权根据《巴黎公约》获保护的驰名商标拥有人,即使没有在香港注册有关商标,亦有权在有人於香港就相同或类似货品或服务使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的情况下,藉强制令限制该货品或服务在香港使用有关商标。

  我们知道内地近年积极推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以配合国家「走出去」的政策。根据内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国驰名商标」可透过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在内地获得认定,而获认定的驰名商标除了受《巴黎公约》的保护,亦可在内地获得其他的保障,例如可对抗恶意抢注的行为、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可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等。部分香港品牌已透过行政或司法程序在内地获得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内地近年已不断提高对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会继续在CEPA及其他适当的渠道与内地有关部门商讨进一步加强对香港商标和品牌的保护。我们亦会与内地研究其他便利香港品牌在内地注册商标的措施。

推广香港的检测和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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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希望回应方刚议员提出向外推广本港检测及认证服务的建议。香港拥有完善的认可制度,检测服务更获大部分地区认可,加上我们邻近内地庞大的生产基地,为检测和认证产业带来独特的机遇及广阔的发展空间。现时业内有超过三百间机构,大部分是私营实验所。

  一直以来,检测及认证行业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制造业,例如玩具及儿童产品、电器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及成衣等,提供大量的测试及检验服务。此外,他们亦为这些产品及相关的管理系统提供认证服务。近年,业界进行了更多食物及药物测试,不少著名的国际检测及认证机构均在香港开展业务。

  政府一直透过创新科技署辖下的香港认可处,协助检测和认证产业维持专业水准及进一步发展。经济机遇委员会对发展检测和认证业,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即时措施包括:(i)成立「香港检测和认证局」,提升香港检测和认证的专业水平和国际认受性,开拓更多商机和机遇;和 (ii)政府应继续扩大私营化验所的商机,例如配合新法例,把更多食物测试工作外判、鼓励中药业界定期为其产品进行基本测试,以监控其产品的品质。

  中期措施则包括:(i)透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贸发局和政府经济贸易办事处,在内地和海外推广本港的检测和认证服务;(ii)透过CEPA与内地当局进行磋商,争取内地当局同意接纳香港认可化验所发出的检测报告;和(iii)加强业界的职业培训课程。

  行政长官亦同时宣布政府会於今年九月底前,成立「香港检测及认证局」,以提升该行业的专业水平和国际认受性,并於成立后六个月内,联同业界制订以市场主导的三年发展计划,包括发展新的检测认证服务、人才培训、市场推广、提升产业专业化等方面,并与有关部门和机构一起落实。检测和认证局的成员将包括业界人士、商会代表、学者及协助这个产业发展的机构代表。相信这个具体及由业界参与制定的发展计划,将可进一步提高香港检测和认证业的服务水平和认受性。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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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协助本地企业建立品牌及成功拓展内销市场,是一项须要持续投入及日积月累的工程,不能期望即时见到成果。政府当然会在资源和政策上给予最大的支援,同时亦会继续与内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内地以较宽松和更有弹性的方式,处理香港品牌在内地开拓市场的各种申请和诉求。我们希望与业界加强合作,协助香港企业建立品牌及拓展内销。

  但归根究底,香港品牌是否能成功拓展内地市场的关键,就是品牌本身的质素。即使最成功的推广和营销策略,若没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成效是不能维持的。面对内地和海外产品激烈的竞争,香港企业的首要任务是自我提升产品质素和服务创新。香港拥有科技和创新的优秀人才,我鼓励企业多投放资源於产品和服务创新、开拓商机及为企业增值方面,加上政府提供的配套及支援,为企业闯出名堂之余,更可为香港打造品牌,可谓相得益彰。

  由於发展品牌及拓展内销所需的资源庞大,我们有需要将工作分阶段进行,例如先协助一些已经建立品牌和品牌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去拓展内销市场。至於其他仍在努力发展品牌的企业,政府会尽力协助它们开发特色产品,培训管理品牌的人才,提供资源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及推广工作。相信因应企业不同的需要去提供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支援,效果会更理想。

  主席,品牌发展和拓展内销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对於任何有建设性及可行的建议,我们都愿意聆听和考虑。政府一定会继续与业界合作,共同努力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09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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