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三题:剽窃和伪造研究结果
****************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得悉,有多位学者批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向资助院校发放研究拨款的现行机制,认为该机制使资助院校侧重研究工作而忽略教学工作,亦容易导致剽窃和伪造研究结果的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检讨现时教资会发放研究拨款的准则,以确保资助院校不会为争取资源而过分侧重研究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是否知悉在过去三个学年,每间资助院校分别接获关于剽窃、伪造研究结果、未经某作品的原作者同意而把他人姓名并列为作者,以及盗用他人的研究数据并予以发表的投诉数目及有关趋势,并按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在学术上的关系及他们的职位列出分项数字,当中有多少宗投诉成立、有多少篇在学术刊物刊登涉及上述剽窃和伪造研究结果的学术文章被撤回,以及对有关人士的惩罚为何;

(三) 是否知悉各资助院校有否设立独立和公正的机制,以处理有关投诉,使有关人士敢于投诉而无需担心被院校秋后算帐;若有,各院校的机制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现时有否设立独立和公正的机制,以供处理有关人士提出他认为所属院校处理其投诉有欠公正的申诉?

答覆:

主席:

(一) 我们认为教学与研究是相辅相成的。院校的教学人员须参与研究工作,才能向学生传授专门领域的最新知识、培养学生对研究的兴趣,以及鼓励他们积极自发吸收新思维。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批核予院校的研究用途拨款约占整笔补助金额的23%,而教学用途拨款则约占75%,其余2%则为专业活动用途拨款。由此可见,教资会并没有侧重于研究工作而忽略教学工作。我们认为剽窃和伪造研究结果只是一小撮个别研究人员的不当行为。本地研究员每年发表的研究作品超过二万份,而在过往三年,是类投诉个案一共有八宗,而成立的只有三宗。

  教资会现正进行二○○九年高等教育检讨,并成立了一个高等教育检讨小组负责是次检讨,目标是在二○一○年上半年,完成一份具前瞻性的文件,让政府当局和公众人士思考提供高等教育的目的,审视世界发展趋势,从而考虑香港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策略。检讨的内容亦会包括高等教育的研究支援策略和研究资助模式。

(二) 根据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院校在过去三个学年内共接获八宗有关剽窃、伪造研究结果、未经同意而把他人姓名并列为作者,以及盗用并发表他人研究数据的投诉,其中三宗成立并导致有关学术文章被撤回。统计数字载于附件I,而投诉个案详情则载于附件II。

(三) 各资助院校均设有独立机制及程序,处理有关剽窃及伪造研究结果等不当行为的投诉。院校已订定纪律规例或操守指引,列明研究应避免的行为及处理有关投诉的机制及程序,供教研人员参阅。一般而言,院校会将投诉个案转交常设的纪律委员会或操守委员会,或成立独立委员会作出调查。委员会的成员均由校外人士或与投诉个案无利益冲突的人士所组成,以确保调查能在公平及公正的情况下进行。投诉人士的身分及个案内容,均作保密处理,以充分保障投诉人士的私隐。如投诉人对调查结果不满,院校亦设有上诉机制,以处理投诉人的申诉。如投诉确立,院校会采取适当的处分。

(四) 各院校已按本身的独特情况,制定了机制处理怀疑剽窃和伪造研究结果的投诉。在维护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大前提下,这些投诉应由院校按其程序及机制处理。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