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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致辞全文(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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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拖延政制发展谘询」议案辩论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何俊仁议员刚刚提到「政通人和」,我相信这是政府和议员的共同愿望,但大家应知道,在香港这样开放自由的社会,在这议会内,我们往往会就关键议题有讨论,有时甚至有些争论。大家争论的焦点亦不限於政策范畴和实质的措施,有时会就如何、何时作公众谘询辩论和争议。

押后公众谘询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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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於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表明,决定将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的公众谘询稍为押后,由今年上半年延伸至今年第四季才开展。

  当天行政长官已清楚向各位议员解释,他作这个决定,是考虑到香港经济困难的高峰期很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出现,大家的主要关注是经济民生问题,在这阶段,大家未必能够集中精神讨论三年后的政制问题。二○一二年选举办法是重大课题,需要社会理性深入讨论,凝聚广泛共识,所以我们认为现阶段并非最理想开展公众谘询工作的时候。

  虽然金融海啸在去年第四季已开始,但来势之凶及猛,是在早一段日子大家未能完全预见的。大家可以看看香港的情况近月在恶化,例如,去年九月至十一月的失业率为百分之三点八,在十月至十二月已上升至百分之四点一。

  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有必要按事情的先后缓急来作判断,亦要审时度势来作决定。我们完全明白不论是议员或市民对稍为押后公众谘询会感到一定程度的失望,但我们会积极处理政改这议题,不会放弃为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定出新的方案的决心。

  何议员特别提到二○一二年公众谘询的工作时间表,但我要作出小小纠正,刚才何议员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很急促地发出这份工作时间表,但实情并非如此。我们在一月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作出承诺,会在二月发出这份工作时间表,以便在下星期的委员会会议上讨论这议题,所以这是我们所承诺的,亦是有计划提出来的时间表。

足够时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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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何议员在动议中提到要谴责行政长官,我认为何议员的动议是妄顾事实。现届特区政府要在任期内处理好二○一二年两套选举的目标并无改变。我们必定会就二○一二年的选举安排作广泛的公众谘询,并会确保这套工作有足够时间让社会作充分讨论和凝聚共识,以及处理好《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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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时的工作计划,我们将於今年第四季开展公众谘询。在谘询工作完结后,我们会总结所收到的意见,并会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建议。有关修订须获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员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及人大常委会批准/备案。我们希望整个过程不会迟於二○一○年第四季完结。

  在二○○九年第四季至二○一○年第四季有约一年时间,这是足够处理公众谘询、总结意见及处理《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的。

  我们准备在二○一一年年初至年中处理相关的本地立法主体条文的修订,包括《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及《立法会条例》的修订。

  随后,我们会处理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套选举的实务安排及相关附属法例的修订。我们会在处理二○一一年年中本地立法的事宜后跟进工作,使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在二○一二年三月及下届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在二○一二年九月如期进行。

  现阶段,我们会继续做内部研究,亦会留意社会上就二○一二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意见,为今年稍后所作的公众谘询做好准备。

行政长官兑现竞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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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议员提到行政长官在参选期间所作的承诺,质疑有否兑现?是有兑现的。行政长官领导的第三届特区政府在二○○七年七月上任后的六个月内,已策动了绿皮书的公众谘询;向中央提交了报告;亦争取了人大常委会就普选时间表作出决定;使我们可以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及在二○二○年可以落实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

  我要重申,特区政府是有责任、有决心处理好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的。香港目前面对逆境,这时候,不论政府、议会、社会各界或市民,大家都需要齐心协力面对当下的挑战。处理社会经济民生如是,处理政制民主发展议题如是。何议员说他会「撑」行政长官,我们非常希望当我们在二○一○年提出关於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产生办法方案时,有机会争取到何议员及贵党的支持,在这议会内,不同党派和独立议员均可广泛地凝聚共识,将这两个选举产生办法在二○一二年带到一个「中转站」,为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为在二○二○年普选立法会奠下广阔而良好的基础。

  多谢代主席女士。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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