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务司司长在广州出席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二次工作会议(附图)
******************************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二次工作会议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广州举行。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和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率领双方官员,就如何落实国家发改委在本月初正式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纲要》)有关粤港澳合作的部分进行深入讨论,达成了一系列的共识,双方也就多个主要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

  政务司司长表示,在目前全球经济处於非常时刻,《纲要》的出台意义重大,对粤港澳打造最具经济活力区域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保证,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落实《纲要》。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

  《纲要》强调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特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纲要》的工作,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全方位与广东积极商讨进一步的跟进工作,为大珠三角区域制定最有利的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

  双方同意会集中四个合作领域推动落实《纲要》,包括金融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城市规划,以及创新和科技,以便更有效和快速推进《纲要》的落实和跟进工作。同时,我们会建议将「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为便利推进《纲要》,两地政府同意成立「粤港推进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作为推进落实具体工作的核心动力。协调小组将包括有关政策局和部门的高层代表,负责协调各个领域的专责小组和相关部门,定出落实《纲要》的策略和目标,及时检讨工作进度。

  为使粤港澳三地可适时共谋对策,开展粤港澳三地共同规划,粤港两地政府会联同澳门特区政府,商讨建立三地共同开展区域合作的机制和合作内容。

  与此同时,粤港两地同意利用《纲要》赋予的契机,在多层面推动粤港合作,增加双方会面的密度,推动香港特区政府和各界与珠三角九市的交流合作,并在研究区域合作规划方面引入更多社会参与。

金融业
───

  双方同意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的框架下成立新的专责小组,负责推动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将於近期内选取和推进一些合作项目,长远目标是令珠三角的金融资源突破体制和机制的障碍,自由流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服务业
───

  双方会全力推动CEPA和广东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粤方已成立专责办公室,处理这方面的工作。部分广东先行先试措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也已经陆续出台,而个别措施包括:在深圳工作的非广东籍居民赴港团队旅游试点计划也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实施。粤方将尽快完成其他措施的法规修改,并公布实施细则、提供便利化措施,以便业界尽早受惠。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及对中小企业的支援措施
───────────────────

  中央政府的具体政策已陆续出台,如四度调高出口退税率、暂停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及禁止类目录等。而广东省亦会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减免行政征费、减轻困难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负担、协助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开拓内销市场,以及明确劳动用工制度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及追溯期等。特区政府已向广东表示期望港资企业可以早日受惠於这些措施。

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规划
───────────

  粤港双方均认同形成港澳与珠三角紧密相连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高效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和相关设施,有助促进城镇群内各城市经济联动,实现经济要素畅通流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大珠三角区域成为亚太区最便捷、高效、安全的客流和物流中心。会上,双方报告了各项重大跨境基础设施项目的进度,并会全力加快推进这些建设项目,包括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港深机场轨道联络线及莲塘/香园围口岸。

  在软件配合和协调区域交通规划方面,双方会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整合区域交通运输网络,达至人货畅通无阻;并与珠三角地区紧密协作,确保发展港口和机场方面能明确分工,合理布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保持香港作为亚洲区内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

  《纲要》亦提到「支持共同规划实施环珠江口地区的湾区重点行动计划」。湾区是整个地区的对外窗口,特区政府会尽快与粤澳政府讨论湾区未来的发展战略,并以即将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的成果为基础,推动跨界地区的规划合作。

创新及科技
─────

  特区政府会进一步加强「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引入更多弹性,令更多有利粤港两地科技发展的研发项目受益。同时,正计划安排香港产业和研发中心代表到一些珠三角城市作专题访问,就特定的科技领域(包括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在内的资讯及通讯技术、先进材料、生物科技及再生能源等)寻求更多与广东的合作机会。特区政府也会加强与广东在共享资讯和研发资源方面的合作,继续推动深港创新圈的发展。

  长远而言,特区政府会鼓励及加强两地产学研界别更有系统地合作,利用香港在保护知识产权及国际网络的优势,发展香港成为科技服务中心,协助珠三角产业将创新意念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以进入国际市场。

  《纲要》主张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香港和广东省可充分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把粤港构建成为一个高科技、低污染、低碳的「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可协助引进先进技术,转介管理经验及制度,促进环保创新科研,并结合大珠三角在生产的优势,将环保结合到经济和两地的产业结构当中。例如,促进地区性、具规模、高科技的循环再造产业,共同创造绿色商机;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粤港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合作和研发,以科技提升区域企业素质的优势;共同研究合作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与及优化能源组合,以全面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并配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广东商讨订定双方二○一○年后的减排方案,共同制定一套既有前瞻性又切实可行,既求同存异而又能充分得到两地市民认同的减排目标。双方亦同意共同争取把构建「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的工作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为配合《纲要》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及国外知名大学在珠三角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特区政府亦会与深圳具体落实在落马洲河套合作建立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学及研究机构,为大珠三角的长远发展培育更多人材。

其他合作项目
──────

  双方会继续就其他范畴的合作,包括大型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口岸合作、促进两地人流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供水、信息化、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人才交流、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应急管理和策略研究等领域,保持紧密的沟通和合作。

  政务司司长表示,是次工作会议的讨论和交流很充实也成果丰盛。展望未来,粤港双方在《纲要》的指导下,逐一就多个领域的合作展开协商,深入探讨如何落实。两地若能在《纲要》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分工,优势互补,必能产生更大及更广泛的协同效应,创造多赢局面。

  随同政务司司长出席会议的主要官员包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还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运输及房屋局和发展局的代表。



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6分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