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订立全面老人政策」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订立全面老人政策」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再一次多谢张国柱议员、谭耀宗议员、王国兴议员、黄成智议员、冯检基议员,以及其他十四位议员就如何面对人口高龄化提供了很多宝贵很有用的意见。我现在谨就议员刚才的发言作扼要的回应。
 
为长者提供支援及服务的财政支出
---------------

  首先,我要强调,照顾长者,让他们安享晚年,是政府其中一项重要的施政目标。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长者的福祉,并投放大量资源于长者身上。在二○○七/○八年度,政府为长者提供社会保障、安老服务及医护服务,总开支约为317亿元,占政府经常性开支约16%。换句话说,政府每100元开支中,16元是投放在长者身上,其中包括:

  (i) 约138亿元用于为长者提供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和伤残津贴(包括向综援受助人额外发放的一个月综援标准项目金额及向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额外发放的一个月福利金);

  (ii) 约33亿元用于资助长者服务,包括:

    * 为体弱长者提供的院舍照顾、到户家居照顾及日间护理等长期护理服务;以及
    * 到户家居支援及长者中心等社区支援服务;及

  (iii) 约146亿元用于由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有关长者的服务。

新推出的长者服务和支援计划
-------------

  此外,因应长者不断改变的需要,各有关政策局、部门和服务机构也相继推出一些崭新的计划和服务,例如由发展局和香港房屋协会携手推出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社会福利署推出的「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与及由劳工及福利局和医管局合作推出的「离院长者综合支援试验计划」。

  贯彻关怀长者及鼓励长者「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标,政府于去年拨款10亿元推出「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旨在协助有需要的长者业主维修和保养自住物业,以改善楼宇安全。计划为长者自住业主提供最高40,000元的津贴,作为进行楼宇外墙及公用地方的一般维修工程,以及清拆僭建物等之用。此外,政府拨款2亿元推出「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目的是协助缺乏家庭支援和经济能力的长者,为日久失修的家居进行小型维修,添置必要设备。

  除了协助改善长者的家居环境和安全外,政府亦透过推出「离院长者综合支援试验计划」,为离开医院而有困难照顾自己的长者提供「一条龙」支援服务,以协助他们继续留在家中安老。有关支援包括出院规划、过渡性的复康服务及到户家居照顾服务,以及护老者培训等。首两个试验计划已于去年三月及八月分别在观塘及葵青区推出,第三个试验计划将于今年七月于屯门区开展。我们预计整个计划可服务约20,000名长者及7,000名护老者。

  上述的新措施和计划都是在现有服务以外,为长者「度身订造」的全新服务,政府各部门的同事会继续透过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各位议员的宝贵意见,更深入了解长者的实际需要,以创新的思维为长者提供到位的服务。

继续完善安老服务
--------

  当然,我们亦会继续强化现有的服务。在安老服务方面,我们会贯彻四项基本原则,第一是「推广积极乐颐年」、第二是「鼓励居家安老」、第三是「提倡持续照顾」,最后是「集中资源协助亟需援助的长者」,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支援,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素。在去年十月的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也特别提出多项措施,以加强对长者及其护老者的支援,其中包括:

  (i) 于今明两年在新批出的四间合约安老院内提供249个新增宿位,以及透过「改善买位计划」增加宿位的供应;

  (ii) 增拨资源予正在照顾体弱和患有老年痴呆症长者的安老院舍,以加强对这些长者的照顾;

  (iii) 增加810个资助到户家居照顾服务名额和80个资助日间护理服务名额;以及

  (iv) 将「护老培训地区试验计划」扩展至全港各区,资助长者地区中心为有兴趣人士提供护老培训,并招募完成培训的人士提供义工服务或受薪的护老服务。刚才黄国健议员提到如何找其他人帮助长者的平台,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除了增加资助长者照顾及支援服务的供应外,未来我们会继续与安老事务委员会合作,做好上游的工作、源头的工作,进一步推广「积极乐颐年」的讯息,让长者可以活出丰盛健康的「黄金晚年」。

安老服务的长远规划
---------

  展望未来,面对人口高龄化,政府一定会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适切的援助和服务;但我们要同时确保现时提供资助安老服务的模式能够持续发展。支援长者机制如何能持续发展,需要社会各界集思广益。安老事务委员会已因应扶贫委员会就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轮候情况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深入的讨论,并已委托顾问进行进一步研究;刚才冯检基议员提到这个问题,我们一定会根据时间表推进工作;研究会探讨下列事宜∶

  (i) 如何确保资助住宿照顾服务能集中照顾最有需要的长者;以及

  (ii) 如何推动进一步发展优质的自负盈亏私营住宿照顾服务,并鼓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以照顾长者的长期护理需要。

  研究亦会探讨「钱跟老人走」的概念和对现时长者住宿服务的影响。我们期待安老事务委员会在完成研究后,与我们分享研究结果。我一定会将结果带返福利事务委员会,向议员作滙报。

  我想在这里简单回应刚才议员提出的两个问题,特别是俗称「衰仔纸」的问题。主席,「衰仔纸」是许多人的误解,是根本不存在的。在申请综援的文件内,并没有「不供养父母证明书」或「衰仔纸」,绝对没有。那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综援是公帑,我们一定要有入息审查。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一定要有有关经济状况的声明,证明申请长者的收入来源,例如子女有没有提供生活费,这是手续上的需要,并不存在「衰仔纸」、「不供养父母证明书」,这是坊间的误解。

  如果有些老人家有困难,或与家人关系不和谐,或者子女真的有困难供养,社署可以按个别个案去处理,社署署长亦有酌情权去处理。事实上以往亦处理很多这些个案,署长可以行使酌情权,容许一些真正有需要的长者而因种种原因未能提交证明。但大家要明白在手续上我们一定要这样做。

  第二点我想澄清的是关于「三条支柱」,李卓人议员刚才问及我们研究的时间表。在现行长者经济援助的方向,我刚才在首次发言也有讲及,我们有三项工作:第一是透过综援安全网、福利金、伤残津贴及高龄津贴,这提供一方面的保障;第二条柱是强积金;第三条柱是个人自愿储蓄。除了这三条柱外,政府也有一个强大的安全网,就是在公共医疗、安老服务及房屋方面为长者提供大量的补贴及服务,这个安全网是很重要的。这三条支柱的持续性的研究现正进行,待中央政策组做好后定会与我们分享。

总结
--

  主席,我想强调单是金钱援助并不足以保证长者能安享晚年。唯有保持身心健康,才有助长者加强自主能力,提升生活质素,活出积极丰盛的人生。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会朝着这个目标,并透过聆听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继续优化相关措施,为长者提供适切和到位的服务。

  让长者安享晚年,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是我们努力实践的愿景。要实践这个愿景是需要个人、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