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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宽免香港房屋协会辖下物业的差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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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王国兴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在二○○八至二○○九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提出宽免本年度的差饷,以每户每季5,000元为上限。该项措施适用於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的物业。就此,政府可否提供关於房协向旗下各物业租户退还有关差饷的资料,并按下表列出该等资料?

恏 住宅租户   商铺租户   停车场租户
名称 数目 会否获 数目 会否获 数目 会否获
      退还差饷   退还差饷   退还差饷
     (若会,会  (若会,会  (若会,会
      获退还的   获退还的   获退还的
      总金额)   总金额)   总金额)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表示,其辖下出租屋恏的住宅单位租金及泊车位租金已包括差饷,而非住宅物业(包括商铺、街市摊档以及社区用途物业)的租金则不包括差饷,相关租户须另行向房协缴付有关的差饷额。

  目前,房协辖下共有20个出租屋恏,当中共有33,141个住宅单位、618个非住宅物业以及3,615个泊车位。在二○○八至二○○九年度政府实施的差饷宽免措施下,房协辖下的住宅单位和泊车位每月分别获宽免约共530万元和3.4万元差饷额。

  房协表示,一如过往,他们会将本年度获宽免的差饷额从住宅单位每月租金中减除。房协每个屋恏住宅单位在二○○八至二○○九年度每月的差饷退还额如下:(见附表)

  非住宅物业租户在差饷宽免期间只须缴付租金,无须另行缴付差饷,当中不涉及由房协退还差饷的安排。

  至於泊车位方面,房协考虑到每个泊车位每月涉及的平均差饷额约只有十元,而安排退还会涉及相对地高的行政成本,加上由於有些停车场同时以月租和时租形式出租,技术上难以计算个别使用者应获退还的差饷额,因此不会就泊车位安排退还差饷。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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