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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大埔休憩处被列为可吸烟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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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英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投诉,指在大埔中心旁有一个邻近石油气仓的休憩处被指定为吸烟区。这情况或会危害附近居民的生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6年吸烟(公众徖生)(修订)条例》的有关条文於二○○七年一月一日实施以来,当局有否接获市民针对上述吸烟区的投诉;若有,采取了什么跟进行动;

(二)有否评估市民在该处吸烟有否造成安全问题;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考虑把该休憩处指定为禁止吸烟区;及

(四)有否统计全港现时有多少个邻近石油气仓的公众游乐场地容许吸烟;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至(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经谘询大埔区议会后,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把大埔安邦路休憩处划为区内其中一个可吸烟场地。其后,康文署收到一些投诉,不赞同将该场地划为可吸烟场地,并忧虑会影响旁边石油气储存设施的安全。康文署曾谘询机电工程署,该署表示石油气储存设施的设计符合气体安全条例的标准,而石油气储存缸藏於地下的混凝土室中,因此把安邦路休憩处划作可吸烟场地的安排并不会影响石油气储存设施的安全。另外,由於有不少有吸烟习惯的居民及来自附近商场及食肆员工均使用该可吸烟场地,所以在检讨后认为有需要保留该休憩处为可吸烟场地。康文署已向投诉人士详细解释有关安排的原因,以及机电工程署就石油气储存设施安全的专业意见,以释投诉人士的疑虑。

(四)在康文署辖下的康乐场地中,除了大埔安邦路休憩处外,只有大埔广福公园内的可吸烟区邻近石油气储存设施。同样地,机电工程署表示该石油气储存设施的设计符合气体安全条例的标准,而石油气储存缸藏於地下的混凝土室中,因此在该设施以外的地方划作可吸烟区的安排并不会影响石油气储存设施的安全。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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