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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骑单车者安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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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郑汝桦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戴上防护头盔能有效减低骑单车者遇到意外时头部所受到的创伤,但现行法例未有相关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政府向骑单车者推广使用安全装备(例如防护头盔、护肘和护膝)的工作的详情;

(二) 过去五年,有否就应否规定骑单车者须戴上防护头盔进行研究,包括其效用及外国的相关经验和做法;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规定骑单车者(特别是儿童)必须戴上防护头盔,以减轻他们遇到意外时头部所受到的创伤?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们非常重视单车安全。过去五年,道路安全议会、警方及运输署一直都透过不同形式的宣传及教育活动,向市民推广骑单车安全,包括使用安全装备。我们更在二○○七年下半年开始,进一步加强这些工作。主要工作的详情如下:

(1) 编印及派发「骑单车安全」小册子、「驾驶单车人士安全指引」小单张及「单车安全提示」咭;

(2) 在每年的暑假及部分学校长假期期间举行全港性的「单车安全周」;在各热门的骑单车地点进行安全路演及向骑单车人士宣传佩戴安全装备(包括防护头盔、护肘和护膝的保护垫),及派发单车安全提示咭;

(3) 定期到各学校及社区举行讲座,向学生及社区人士推广使用单车安全装备;

(4) 安排交通安全巴士到各幼稚园、中小学及特殊学校讲解安全装备知识;

(5) 向前往全港四个交通安全城参观的学生及机构讲解单车安全课题及提供实习;

(6) 在二○○七年七月份分别在沙田及大埔区举行了两个推广单车安全的大型宣传活动及「单车安全周」,邀请专业单车选手向出席的年青人介绍及呼吁他们使用单车安全装备;

(7) 在二○○七年七月出版的第十七期《道路安全通讯》中刊登骑单车安全相关的法例及安全须知,并呼吁大众在骑单车时使用合适的单车安全装备;

(8) 在二○○七年十二月份拍摄以「单车安全装备」为主题的特辑,及安排在《警讯》节目内播出,更邀请了专业单车选手介绍如何适当地使用安全装备,及由医管局医生介绍防护头盔可提供的保护作用;及

(9) 制作以「单车安全装备」为主题的电视宣传片及电台声带,而最新一辑的宣传片及声带,预计会在二○○八年六月份在各大电视台及电台播出。

(二) 运输署曾就强制规定骑单车人士佩戴防护头盔的建议参考了外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发现,此项规定并非国际普遍使用的措施,不同地方的做法及考虑并不一致。

  法国、瑞士、德国、英国和新加坡现时均没有立法强制规定骑单车人士佩戴防护头盔。这些国家普遍认为加强教育及宣传工作,以鼓励骑单车人士自发性佩戴防护头盔,是较为合适的做法。而在英国,有意见认为立法强制佩戴防护头盔可能会导致骑单车活动有所减少,规定亦未必能普遍获得公众接受,而且,执法也存在实际困难。

  加拿大的个别省份、澳洲和新西兰有立法强制规定骑单车人士佩戴防护头盔。新西兰及加拿大的经验亦显示意外中骑单车人士头部受伤的个案有所减少。但这些国家中,部份也有经验显示立法强制此规定导致骑单车活动减少。

(三) 至於是否要强制规定骑单车人士佩戴防护头盔,我们需要考虑到在本港的实际情况,包括骑单车主要是一项康乐及消遣活动,不少人士会租用单车作一次性的户外活动。另外,由於不少骑单车人士是小童,而他们多会在屋苑范围内或康乐场地(例如公园、游乐场、海滨长廊)内骑单车,执法及检控方面的问题亦需要详细研究。另外,立法强制骑单车人士佩戴防护头盔给市民带来的影响及接受程度亦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事实上,以上的考虑也是不少海外国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一些主要原因。因此,在现阶段我们没有计划采取强制措施,但会继续听取市民的意见,以及密切留意市民使用单车的情况及有关的意外数字。

  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透过宣传及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公众对骑单车安全的意识,包括使用防护头盔等的安全装备。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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