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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防止不安全消费品在市场出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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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伟强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临近农历新年,许多香港市民会到深圳办购年货。不过,有报道指内地有一些无良商人,为赚快钱而制造一些劣质甚至有毒的产品(例如假流动电话、注水羊肉及有毒海味等)在市面发售,该等产品若流入香港,会令香港市民的健康受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在农历新年临近期间与内地有关当局磋商,进一步强化内地与香港的有关通报机制,并要求深圳有关当局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深圳市内港人购物热点的商品检查工作,同时亦将香港市民对上述商品的投诉及时向深圳当局反映;及

(二)鉴於现时物价高涨,政府会否加派人手在香港市面巡查,杜绝以低价吸引市民购买的上述产品流入市面?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一向关注在市场出售的消费品和食品的安全问题。就食物方面,由於供应香港的食物主要来自内地,因此我们与内地有关部门(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建立沟通渠道,以便双方在发现有问题的食物时,能迅速互相通报,从而可以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应付。

  至於一般消费品方面,香港海关经常搜集本地和海外有关的安全报告和资讯,并与其他地区的执法机构和保障消费者组织联系,交换消息,以便采取执法行动。我们会与内地有关部门探讨建立通报机制的可行性。

(二)最近,为针对贺年食品,食物安全中心在市面抽取超过六百六十个样本进行化学及微生物测试。结果发现整体合格率达九成八。至於小部分不合格的样本,我们已采取行动跟进,包括向有关的商店发警告信、追查来源,以及将样本的资料通报内地有关部门。

  至於其他一般消费品,海关亦会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香港法例第456章),不时巡查零售店,购买样本作安全测试,以便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不安全消费品在市场出售。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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