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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吸引非本地学生及人才来港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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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宝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为吸引非本地学生及年轻、新一代及高质素的人才来港而采取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从本地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后在本港就业的非本地学生人数、其占非本地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以及现时仍留在本港的该等毕业生人数;

(二)有否进行研究,以找出非本地学生毕业后选择离开香港而不在本港求职的原因;若有,结果为何;

(三)有否评估单靠放宽就业限制,会否令非本地学生毕业后留在本港的比率显著上升,又或需否采取额外措施,以挽留该等毕业生;若有进行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政府现正考虑的相关措施;

(四)有否评估学生宿位严重短缺会否影响本港按新政府政策所订,将公帑资助高等教育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人数,由占该等课程的核准学额指标的10%提升至20%的能力;及

(五)有否考虑邀请私人机构按商业原则营办学生宿舍,以补足公帑资助的宿位;若有;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据现行安排,所有来自内地或其他海外地方,在香港修读经本地评审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可申请留港工作。一般的准则包括非本地毕业生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不少於一年及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而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工作报酬须与当时本港的市价报酬大致相同;以及该非本地毕业生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等。

  政府并没有来自海外地方的非本地毕业生在港就业人数的资料。至於在港就业、来自内地的非本地毕业生的资料如下:


   年份          人数
  2002         97
  2003         127
  2004         197
  2005         311
  2006         550
 2007(直至10月)   895

  政府没有获准在本港就业,而仍留在本港的非本地毕业生数字。

(二)政府并未就部分非本地学生在毕业后为何选择离开香港而不在本港求职作出研究。

(三)非本地毕业生在本港毕业后选择去留,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例如工作机会、税制、生活质素、家庭考虑、社会支持,以及社会对共融和多元文化的接纳程度等。除了放宽就业限制外,政府亦会推出其他措施,以进一步发展香港为区域教育枢纽,吸引更多优秀的非本地学生前来我们的高等教育院校就学,并於毕业后继续在香港居留和工作。这些措施包括增加非本地生修读公帑资助课程的限额、成立十亿元的奖学基金、容许非本地学生在香港实习、兼职和从事暑期工作,以及容许提出申请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毕业后无条件留港12个月等。

(四)政府理解到宿位不足会影响院校取录更多非本地学生的能力。我们正探讨另一些解决宿位不足问题的方法,例如兴建「联合宿舍」让院校共同使用。此外,公帑资助课程核准学额指标的百分之二十代表院校可收取的非本地学生的上限。院校会按照其实际情况及能力,来决定提高招收非本地学生的时间表。

(五)政府并未有考虑邀请私人机构按商业原则营办学生宿舍。我们会继续在现行宿舍政策下,探讨另一些解决宿位不足问题的方法。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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