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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企业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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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智思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从发生安然事件,投资者对企业管治水平的认知和要求不断提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政府在过去3年就改善企业管治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作为全球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一直强调良好企业管治对维持香港金融稳定和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香港实施以法治为根基的稳健和有效的规管制度,而我们的企业管治准则是以当前最合宜的市场做法为基准,包括参考全球各主要金融中心的做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公布的评估报告中,确认香港在加强企业管治方面有良好进展。

  政府当局和财经服务界监管机构的角色,是在宏观层面建构和维系公平、具透明度和有秩序的市场;在微观层面实施完善的制度以鼓励良好企业管治;以及确保在执法层面为打击欺诈和失当行为而设定适当的罚则和制裁。而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一直都是我们的首要关注事项,因为当中涉及高度的公众利益。

  政府当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港交所)共同制定,并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的《企业管治行动纲领》的各项工作,在过去数年已逐步取得成果:

(一) 我们已於二零零三年四月起有效实施《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革新上市公司和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规管制度,并订定对市场失当行为的有效执法的制度;

(二) 随《2004年公司(修订)条例》的相关条文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开始生效,我们引入提起法定衍生诉讼的机制,以加强保障小股东的权益;

(三)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在二零零四年修订《上市规则》,规定每家上市公司必须至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这些规定已由二零零四年三月开始实施。港交所在二零零六年进行的检讨显示,有97%的上市公司符合上述规定;

(四) 监管机构已分两个阶段展开工作,改善首次公开招股的中介人规管制度。在第一阶段,《上市规则》的修订包含港交所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制订的《保荐人就首次上市申请进行的尽职审查的应用指引》。第二阶段亦已在二零零七年一月随证监会开始实施经修订的保荐人发牌制度而完成;

(五) 港交所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公布《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值得注意的是,每名新获委任的董事均应在首次接受委任时,获得全面、正式和特别为其而设的入职指导,其后亦应获得必要的专业培训,以确保他们对上市公司的运作有适切理解,并完全了解本身在法律和规管方面的责任,以及有关公司的管治政策。上市公司须在其企业管治报告内说明有否遵守上述守则的规定,如有任何偏离情况,须在报告内作出解释。根据港交所二零零七年三月公布的检讨报告,报告涵盖的621家发行人均符合「不遵守就须解释」的要求;而这些发行人当中,遵守了44条守则条文中的最少41条者占近90%;及

(六) 我们亦正草拟《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以赋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对违反拟议法定上市要求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人员施加民事或刑事的制裁。

  安然倒闭事件可说是本港以至全球企业管治改革的转捩点。《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在二零零四年经修订,以提高香港会计师公会在规管职能方面的独立性,以及让更多业外人士参与其中。再者,在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推动下,香港成为亚太地区首个司法管豁区,全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国际最佳的审计及会计操守准则接轨。另一项政府当局制定的重要措施,就是成立财务汇报局。财务汇报局是新成立的法定组织,获赋权调查本港上市公司和集体投资计划在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不当行为。该局的筹组工作现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以期在二零零七年年中全面投入运作。

  其他规管改革正在进行中,包括由二零零六年年中开始重写《公司条例》(第32章)。重写条例工作会包括检讨和进一步加强香港现时的企业管治架构,以便为香港提供现代化的法律基础,配合香港在二十一世纪作为主要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需要。我们已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开始进行第一轮专题谘询,以完善《公司条例》的会计及审计条文,目的包括改善企业年报所披露的资料和提高有关资料的透明度。

  企业管治必须藉重具透明度及责任感的文化,靠企业领袖身体力行加以推动。香港是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建基於不少专业团体和相关组织,例如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和香港董事学会等。这些组织都是政府当局的合作伙伴,在企业层面推动良好企业管治的措施。它们透过提供适当培训,加深对企业管治和不同相关人士的责任的认知;藉筹办各项奖励计划和比赛,令董事和有关的专业人士获得同侪表扬以精益求精;而藉赞助推广活动,又使投资大众更加认清企业管治的重要性。

  政府当局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会继续是我们在其他金融市场间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过去三年,我们的市值已上升了135%至135,510亿港元;而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底,共有1,180家公司在香港上市。根据伦敦市(City of London)上月公布的环球金融中心指数(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香港在金融中心竞争力方面的排名是全球第三,并被视为未来真正的重量级金融城市。不过,我们决不可故步自封。政府当局会继续与所有有关机构及人士竭尽所能,并参考国际的发展情况,务求进一步改善规管制度。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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