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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拘非法劳工和雇主共七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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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入境处和警方在过去九天於全港多个地点进行联合行动,突击巡查怀疑雇用非法劳工的场所,共拘捕55名非法劳工和23名雇主/工作场所负责人。

  劳工督察、入境处和警务人员共巡查了69个怀疑有非法劳工的地点,包括室内装修工场、零售店铺、食肆、以及电脑、电子零件及塑胶制品回收工场。

  28名被捕的非法劳工在新界的电脑、电子零件及塑胶制品回收工场工作,另两人则是怀疑雇用这些非法劳工的雇主。其余的27名非法劳工,大部份在食肆内担任侍应、洗碗工人及清洁工人,以及在零售店铺担任售货员。

  至於这些非法劳工的身份,共有37人持双程证、13人逾期居留、4名外籍家庭佣工,而余下1名则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叶以畅说:「自今年一月起,,劳工处与执法部门共进行了53次联合行动,打击非法雇佣活动。」

  他强调:「雇用非法劳工属严重罪行,初犯者也会被判处三个月监禁,所以雇主切勿以身试法。」

  叶以畅亦呼吁市民举报非法雇佣活动。市民可致电劳工处投诉热线:2815 2200提供资料,所有举报的资料均会保密处理。



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