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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管制职务移交地政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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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房屋署的寮屋管制及清拆职务将移交地政总署。而安置受政府清拆行动影响的居民的有关工作,则仍然由房屋署负责。

    在今次的移交行动中,现时房屋署编制内所有寮屋管制组及寮屋清拆组的人员均会移交地政总署。该两组的总部将分别迁往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三楼及十九楼。该两组的联络电话如下:

*  寮屋管制事宜:2231 3044
*  寮屋清拆事宜:2231 5573

    有关该两组办事处的电话可於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浏览以下网页  http://tel.directory.gov.hk/index_LandsD_CHI.html



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