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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宪收回大角咀土地以进行市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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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宣布收回位於大角咀洋松街/松树街和杉树街/晏架街的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进行两项重建计划。

    该两项重建计划为市建局二○○四至○五年度业务计划内的项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关的旧区,以及改善区内居民的居住情况。

    有关重建计划需要收回合共八十三个私人土地业权(其中三十六个位於洋松街/松树街,四十七个位於杉树街/晏架街)。有关土地均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并会於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三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日刊载於政府宪报。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至於合资格的商户则可选择特惠津贴,以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关的安置单位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或市建局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政府会把该两幅土地,面积分别约二千一百七十六平方米及二千三百平方米,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进行重建。

    该两项重建计划有助改善有关地区的整体环境,有关地段可作混合用途发展,现时建议是主要用作住宅发展,而低层则作商业用途。



2006年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