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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监督悬挂和拆除灯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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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及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三日,本人在中区皇后像广场目睹工人以粗暴方式拆除挂在树上的圣诞灯饰,因而折断了不少树枝和花朵,本人即时作出劝喻。由於在现场找不到负责人,本人其后向设置有关灯饰的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作出投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和旅发局有否派员监督悬挂和拆除这些灯饰的工作;若有,有否就承办商损毁树木而向他们作出警告;若否,原因为何;

(二)康文署和旅发局是否了解皇后像广场附近一带的树木的受损情况;若然,结果为何,以及有否要求承办商承担有关的开支;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何措施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就对上三部分的问题,回应如下:

(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皇后像广场花园和遮打花园於二○○五年十一月九日至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期间,借予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举办「2005香港缤纷冬日节」(冬日节)。在活动举行期间,旅发局将场地布置成为一个圣诞欢乐小镇,并在搭建物及树上挂上节日灯饰。「冬日节」的活动於一月二日全部结束,而拆卸搭建物及灯饰的工作则於一月三日进行。

  旅发局聘用了承办商,负责监督整个「冬日节」活动的场地设计、搭建、保养,以及拆卸工作,并在有关合约内订定必须严格遵守场地的规例。如对场地原有建设或装置造成任何破坏或损毁,必须负责赔偿或进行修补。康文署也安排了职员巡视场地及监察有关搭建及拆卸的工作情况。

  在巡视场地期间,康文署职员曾发现承办商在拆除灯饰时损毁了一些植物。康文署职员已即时向承办商发出警告,并要求旅发局加强监管承办商的工作。旅发局亦即时警告承办商,在拆卸工程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场地的植物不受破坏。接到有关投诉后,旅发局亦即时再次派遣职员到事发地点视察及警告承办商。

(二)在一月三日的事件发生后,旅发局及康文署均有派员详细检查有关树木,检查结果显示该树有数条幼枝折断,但树木的生长情况仍然良好。在整项拆卸工程完毕后,康文署联同旅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一次场地视察,发现有一些灌木损毁,康文署已根据借用场地的条款要求旅发局跟进,而旅发局正考虑向承办商追究责任。

(三)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日后在租借场地予团体举办活动时,康文署会要求有关团体加派人手监管活动的搭建及拆卸工程,避免植物及其他设施受到破坏。康文署亦会加强场地的巡视,以确保场地植物及设施受到适当的保护。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