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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谈执行禁止散养家禽法例(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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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二月十四日)出席民政事务局新春酒会后与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记者:(修订法例)

周一岳:过去两日,自紧急立法并执行后,我要多谢很多特别是新界的居民,对渔护署在巡查和收去家禽时都相当合作,大家都理解我们立法的原意是希望令到香港更加安全,和令到禽流感不会那么容易由野鸟传到家禽,然后再间接传给人,我们立法的原意和所有政策都是配合这方面的。至於你刚才谈到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在立法之前做了很多法律研究,亦都认为这法律不违反现时的法律或是基本法,所以我们特别安排了一些时间,我记得我很早已告诉公众,我们会立法,跟在立法后,亦给予(约)一个星期时间饲养家禽的市民来处理他们的家禽,所以这样的做法起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可以处理它们,如果他们不愿处理,政府亦可以帮助去处理,所以这方面,在法理方面,我们是足够的。

记者:(乡议局)

周一岳:我们会再和乡议局商讨,如果他们是有这需要的话,我们再解释法律的原则和条文的详细情况。至於我们过去几日,我们了解到很多居民很自愿将家禽交出,当然,有个别居民因为特别对家禽有感情,我自己看到也有些心酸,我们进行这工作令到有些人不安,甚至会觉得不舒服,但我觉得我们的政策是尽量希望他们可以安全,我们不想香港有散养家禽的住户,是因为感染禽流感之后,大家才醒觉。

记者:...?

周一岳:我想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他们的立场,我们刚刚才听到。

记者:(立法)

周一岳:有关立法的原则和详细情况,我们在立法前已做足工作。

记者:会否暂缓?

周一岳:我们不会暂缓,因为禽流感的风险一直存在,我们不可以拖慢工作。

记者:...?

周一岳:这个要看看他们怎样做,现时是太早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记者:(村民)

周一岳:根据过去两日的经验,我们的乡民在各方面都相当合作,我们希望他们保持这个态度,明白这个政策是保障他们的,而不是令他们损失太多。




2006年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