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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房屋委员会的住宅楼宇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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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关於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住宅楼宇租金收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1999/2000至2004/05年度期间,每年分别来自下列类别的住宅楼宇的租金收入及其占该年度的有关总收入的百分比:

 (i)在1973年前落成的楼宇;
 (ii)在1973至1999年期间落成的楼宇,并请按楼宇所在区域(市区、扩展市区和新界)列出分项数字;及
 (iii)在1999年后落成的楼宇,并请按楼宇所在区域(市区、扩展市区和新界)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 在2004/05年度的住宅楼宇整体租金收入较上两个年度有所增加的原因,以及房委会有否计划减免公屋租金;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两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房屋委员会在1999-00年度至2004-05年度的租金收入分项数字,详列於附表。

(二) 自1998年以来,房屋委员会并没有实施过任何公屋租金调整。2004-05年度租住公屋的整体租金收入较上两个财政年度有所增加,是基於下列三个主要原因:

(i)单位总数由2002-03年度的646 681个和2003-04年度的660 916个增至2004-05年度的676 676个,租 金收入随住户数目上升而增加;

(ii)随整体重建计划的实施,更多低租金的旧式单位被设施齐全、面积较大和租金较高的新式单位取代;和

(iii)为与公屋居民共渡时艰,房屋委员会曾於2002-03年度及2003-04年度宽减住户租金中的差饷部分,该两个年度的租金收入因而有所减少;2004-05年度经济渐见复苏,不再宽减差饷,租金收入回复正常水平。

  房屋委员会并没有计划全面减免公屋租金,但会采取针对性措施,为经济拮据而难以负担正常租金的住户提供进一步纾缓措施。房屋委员会已决定放宽「租金援助计划」,除继续让入息低於轮候册入息限额的50%或租金占入息的25%以上的非长者住户可获减租50%外,从今年3月1日起,更会新增资格级别,让入息介乎轮候册入息限额的50% 至60%,或者租金与入息比例介乎20%至25% 的非长者住户可获减租25%。新安排把住户的租金与入息比例上限定为20%,有效确保租金为个别住户所能负担。

  去年11月在终审法院审结的公屋租金司法覆核个案清楚显示,建立更灵活和切实可行的租金调整机制十分重要,以确实反映住户的租金负担能力,并让公屋住户有更多选择和令公屋计划得以持续发展。房屋委员会现正全面检讨公屋租金政策,并即将就有关建议展开公众谘询。



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