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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政府保持警觉强化公务员队伍的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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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就政府保持警觉强化公务员队伍的诚信文化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廉政公署在二○○五年首十一个月向政府部门建议对涉及贪污举报的公务员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措施的个案数目,较二○○四年同期大幅增加超过两成半,当中以与不良分子联系的情况尤其严重,由三宗大幅增加至三十二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按政府部门及个案性质划分,遭当局纪律处分或采取行政措施的公务员数目;当中有多少人曾提出上诉及上诉的结果;

(二)现时各政府部门就公务员与不良分子联系所制订的指引和监察机制的详情;

(三)有否研究上述个案数目大幅上升的原因,以及会否重新检视及评估关於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而与不良分子联系的现行指引是否清晰;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如何避免因有关指引不清晰而加重公务员的心理负担及影响其工作;及

(四)有何措施防止上述个案数目日益增加?

答覆:

主席女士:

  当局致力确保公务员秉持崇高的诚信和操守标准。多年来,公务员事务局和廉政公署(廉署)一直与各局/部门紧密合作,在公务员队伍内确立持廉守正的文化。

  二○○五年,廉署接获涉及公务员的贪污举报个案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一宗,而二○○四及二○○三年则分别有一千二百八十六及一千五百四十一宗。二○○五年有二十五名公务员因贪污及相关罪行被检控,二○○四及二○○三年的相关数字分别为三十八及五十名。

  廉署在进行调查时或会揭露公务员在某些个案中涉嫌行为失当/舞弊的证据。在征询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后,廉署会把该些个案转介有关的局/部门,研究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或行政措施(以下简称「委员会转介个案」)。如局/部门其后的调查搜集到充分证据,支持作出纪律指控,则有关的局/部门会开展纪律行动。此外,如委员会转介个案显示管理上出现漏洞,有关的局/部门亦会采取行动加以堵塞,以杜绝贪污舞弊。

  根据廉署最新提供的资料,二○○五年全年的委员会转介个案合共一百七十宗,而二○○四及二○○三年的相关数字分别为一百六十一及二百三十四宗。附件A按有关的公务员被指称行为失当的性质,开列过去三年委员会转介个案的进一步资料。

  有关问题第(一)部分,在截至二○○五年年底的三年内,由廉署转介各局/部门考虑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措施的个案共涉及五百六十五名人员。截至二○○五年年底,有关的局/部门已就三百三十四名人员完成调查,当中一百六十九宗的结果显示无须对有关人员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措施;至於其余的一百六十五名人员,当局向他们采取了由口头/书面警告至革职不等的纪律处分、发出劝诫信或作出其他行政措施。附件B按部门及个案性质划分,就该一百六十五宗个案提供更详细资料。有十名人员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或纪律部队法例的有关条文、或透过司法覆核就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就这十宗上诉中,六宗被推翻,三宗被接纳,另一宗则正在处理中。

  有关问题第(二)部分,当局已颁布指引载述各级公务员应有的良好品行,供全体人员参阅。举例来说,在发给全体公务员的《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手册当中,当局强调「守正忘私」是所有公务员均应坚守并贯彻的基本信念之一。

  当局亦注意到某些部门(尤其是纪律部队)的人员,基於工作性质,较容易被指与不良分子联系。有关部门已制订详细指引,协助员工避免和慎防与不良分子联系。

  以警队为例,警务人员如任职或即将被派驻较容易被指与不良分子联系的岗位,管方会就有关的风险向他们作特别训示。此外,警队亦密切监察警务人员涉嫌与不良分子联系个案的数目,并联同廉署制订对策,解决当中的问题。同样,惩教署亦规定辖下人员除非为执行职务,否则不得与不良分子联系,或前往声誉欠佳或可疑的场所。该署亦提醒辖下人员在日常交往中,如有理由怀疑对方属不良分子,接触时亦应小心谨慎,而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令自己陷於可能有损其公职身分或妨碍其执行职务的处境。

  有关问题第(三)及第(四)部分,在二○○三至○五年的三年内,共有六十六宗涉及涉嫌与不良分子联系(见附件A)的委员会转介个案,当中六十五宗与警队有关。我们相信这个现象与警务人员的工作性质甚有关连,使他们特别容易被指与不良分子联系。

  警队设有警方反贪污策略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廉署人员。警队一向透过该委员会与廉署紧密合作,制订及实施持久策略,以杜绝贪污并防患未然。警队已就慎防与不良分子联系和相关事宜发出清晰的指引,以贯彻警队维持员工操守廉洁、品行端正的承诺。此外,警队设有机制为员工定期举办简报会,讲解与不良分子联系的风险;并鼓励员工如有疑问,应向上司寻求指引。

  警务人员均明确知悉,如明知故犯,在职务以外与罪犯、三合会成员及声誉不良或成疑的人物联系,管方是绝不会姑息的。警队管理层亦致力向员工灌输良好价值观,以确保警队持廉守正。推广工作包括一直持续进行的健康生活方式计划、推出「实践价值观」工作坊,以及进行肃贪研究和就有需要的范畴颁布行政训令。

  在公务员队伍的层面,公务员事务局致力确保所有委员会转介个案,包括涉及与不良分子联系的个案,均会获得适当处理。公务员事务局要求各局及部门按季就每宗个案提交报告,以便监察进度。当个案完成处理后,有关结果会透过廉署通报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

  我们充分明白社会各界期望公务员廉洁守正。综合而言,上文各段所列的数据显示过去数年公务员整体的诚信文化依然稳固。当然我们不会因此而松懈,而是会保持警觉,继续与廉署及各局/部门紧密合作,强化公务员队伍的诚信文化。我们会继续采取三管齐下的措施,在预防、教育及制裁三方面作出努力。廉署会继续不时为部门进行审查研究,确保制衡措施充足并切合时宜,以杜绝贪污舞弊。我们会确保有关方面制订清晰政策和指引,让员工知所遵循,并会继续透过入职培训、研讨会及工作坊等,向各级公务员推广良好行为。我们亦会确保各局/部门对行为失当的公务员迅速采取纪律行动(并作出具阻吓性的处分)。



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