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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添马舰发展工程政府并无隐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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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今日(二月六日)一则报章报道,指政府隐瞒一份建议在现有政府总部和美利大厦原址重建的「秘密报告」,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报道实属误导。

  发言人说:「有关政府未有向立法会及市民提供任何相关的分析资料,毫无事实根据。」

  「在整个与立法会谘询及商议添马舰发展工程的过程中,我们已就工程的理念、理据和考虑因素,向立法会提供详尽资料。」

  「在二○○二年四月三十日向立法会提交的参考资料摘要文件中,政府解释了有关在添马舰旧址兴建新政府总部大楼和新立法会大楼的决定,当中已就在添马舰进行发展与在中区政府合署和美利大厦原址重建两者作出比较,并提供资料。」

  「我们已特别指出,基於规划概念、甲级写字楼的供求情况、时间考虑和运作效率等因素,发展添马舰较原址重建是更佳的选择。采用添马舰发展方案,与原址重建的方案比较,工程至少可以提早四年完成。」

  自九○年代初,政府已手寻求解决中区政府合署及美利大厦地方不敷应用的方法。过去有关原址重建的研究显示,原址重建中区政府合署虽然技术上可行,但这做法会受到明显限制,特别是采用这方案须安排中区政府合署和美利大厦内的职员及办事处迁移及暂时重置,这会严重影响政府总部的运作。

  施工地点的各种限制现也要考虑,其中包括现址所在有多株高龄树木,保存具历史价值的景物特色,例如要考虑保存圣约翰座堂、终审法院和炮台里一带的休憩用地特色等。此外,原址重建的方案并未能解决立法会现时办公地方不敷应用的问题。

  他说:「自从二○○五年十月公布重新开展添马舰发展工程以来,政府一直就有关工程的详情与立法会保持紧密联系。我们已经重申在添马舰选址的理据,以及添马舰选址较原址重建优胜之处。」

  就添马舰发展工程的背景而言,一九九八年一月添马舰首次被预留作兴建新政府总部的用地。此后,添马舰的土地规划经过适当及法定的公众谘询和规划程序,有关的分区大纲草图至二○○○年获得通过,添马舰的土地用途一半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一半划作「休憩用地」至今。

  政府的规划目标,是将添马舰用地发展为香港的主要社区公民设施地带,计划的基本核心项目由新政府总部大楼、新立法会大楼以及公众文娱用地组成。

  发言人补充说,添马舰发展工程有助解决政府总部和立法会长期面对的办公地方严重短缺问题。建议的发展计划会预留添马舰的大约一半用地(面积为两公顷)用作文娱用地,使市民得以舒展及共享海旁地带。



2006年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