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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食肆被罚暂时吊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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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水一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署长饬令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位於智昌路8号顺欣花园1A号铺。由今日(二月二日)至二月十五日,店铺需暂停营业。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发言人说:「去年十月及十二月,上址店铺人士分别因在店前行人路无牌经营食物业及未经准许而在牌照范围以外地方扩展营业,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十五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发言人说:「上址店铺人士於去年七月及九月,亦曾因未经准许而在牌照范围以外地方扩展营业,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七千元。食肆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并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四至三十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06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