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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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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今日(一月六日)得悉行政长官已经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任命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所作出的建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委任马晓义先生和高礼哲法官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亦得悉政府当局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建议征求立法会同意。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现设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单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名单。目前,共有八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九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人数上限为三十名。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五位法官组成,成员通常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2006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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