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肉店违规以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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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提醒所有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以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否则其牌照/租约可被取消或终止。
食环署人员在一次於今晨完结的突击行动中,发现屯门清河坊一新鲜粮食店以冰鲜猪肉充当新鲜猪肉出售。
食环署发言人说:「本署人员跟踪一辆货车,发现其在昨晚深夜由机场运送进口冰鲜猪肉至有关的新鲜粮食店。」
「今早,店内一名女工拿出该批冰鲜猪肉。该批猪肉稍后放在肉上,充当新鲜猪肉出售。」
他补充说,食环署人员在店内搜获十五箱合共四百二十公斤进口冰鲜猪肉。
他表示:「新鲜粮食店的持牌条件列明不可以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本署会考虑取消该店主的牌照。」
「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完
2005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