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渔护署加强鸭场生物保安措施
*************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加强本港鸭场的生物保安措施,规定鸭场必须设置防鸟设施。

  该署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二日)表示,新规定已加入现存三个新界北鸭场的牌照条款。

  他说:「为防止鸭只接触野鸟的排泄物,鸭只必须在有固定实质上盖和防鸟措施的鸭舍内饲养。」

  「我们今日已发信所有鸭农,要求他们装置足够设施,以符合新的牌照规定。」

  渔护署会经常巡查鸭场,确保鸭场严格遵守牌照规定。

  现存三个鸭场中两个位于米埔,饲养鸭只数目少于300只和40只鸭,余下一个位于落马洲,有13只鸭。

  鸭农若发现鸭只出现异常死亡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渔护署,处理死鸭前也须取得该署许可。

  该署已批准早前两家鸭场自愿退还牌照的申请,两家鸭场可获的特惠补助金共37万元。



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