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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致辞
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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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行政长官於十月十二日发表《二零零五至零六年施政报告》,以《强政励治 福为民开》为标题。施政报告贯彻行政长官在参选时作出的承诺,实践「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提升管治能力,创建和谐社会,全面发展经济。

  在施政报告制订过程中,行政长官先后分批与各议员和社会不同界别的代表会面,了解各方面对施政优先次序和主要政策的看法,才就施政报告定稿,充分展示政府希望与立法会衷诚合作和以民为本的决心。

行政、立法关系

  施政报告标题提及的「强政励治」的背后理念,就是依法施政,履行《基本法》赋予特区政府的职权,落实「行政主导」。政府的施政当然亦受立法机关制衡,两者其实也互相配合。在《基本法》下,行政、立法机关拥有不同的责任和职权,各用其权、各司其职。

  在我看来,无论行政机关也好,立法机关也好,均需以广大市民的福祉为依归,积极回应普罗大众的诉求,衷诚合作,互谅互让,才能够建立特区的有效管治,维持市民的信心,从而推动香港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政府一直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建立良好的行政立法伙伴关系。遇有重大课题,政府除了透过现有渠道如有关事务委员会外,也会分批与各位议员会面,尽早向大家解释我们的设想和立场,并听取各位宝贵的意见。问责官员近年也经常通过声明的形式,率先向立法会汇报重大新政策或公众关注的决定,并尽量出席财务委员会和有关事务委员会的会议,就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拨款申请或政策范畴,亲自向议员解释政府的建议。

  展望未来,我和其他问责局长,会继续在平等共处,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立法会保持有效沟通及紧密联系,并依照《基本法》订立的这个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机制,与本会共同致力维护香港整体利益,以主流民意为依归,为全港市民服务。

策略发展委员会

  为实现强政励治,政府需要扩阔、巩固其支持基础。我们将会扩大策略发展委员会,简称策发会,广泛邀请不同背景的人士加入,让社会各方面能够与政府一起研究与香港长远发展有关的重大课题。各政策局会就重大政策,向策发会提出拟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策发会的讨论及意见将会是政策局在制订政策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扩大后的策发会的百多名成员会包括工商界、劳工界、社福界、学术界、专业界、传媒界以及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士。有关的成员名单会在下月公布。为了让百多名成员能够有效地参与策发会的工作,策发会分设一个行政委员会和三个分别专注管治及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及生活质素、以及经济发展及与内地经济合作事宜的委员会。我们预计扩大后的策发会会在下月底前举行第一次会议。

政制发展

  接,我想谈谈刚才议员发言时其中一个非常关注的课题,即政制发展。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於十月十九日发表了第五号报告,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一套建议方案。这套方案是专责小组自去年一月成立以来,广泛、分阶段征询各界意见后而制订。我们相信,方案已在各界不同意见中,找到了最适合的平衡点,是最有机会争取到有关方面支持的方案。

  我想强调一点,建议方案是务实地扩阔两个选举办法的选民基础,和增强其民主元素。一半的新增选举委员会委员,以及所有新增的立法会议席,基本上都是由三百多万名选民经地区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第四届立法会亦将会有接近六成的议席是由地区选举产生。

  特区政府已在现有的空间尽了最大的努力,为两个选举办法,制订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和能回应社会对政制发展诉求的建议。和现行的选举办法相比,建议方案将提高两个产生办法的民主成分和代表性,实质地朝最终普选迈进一大步。

  要政制向前发展,朝《基本法》订下最终普选迈进,是社会普遍的共识,也是特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有意见认为,应为普选订下一个时间表,亦有意见认为有了普选便自然有「均衡参与」。但在香港实行普选是否就是这么简单呢?

  关於普选时间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白,普选是一个过程、一种手段,去达致某些目的。现时,社会上仍未就这些目的开始严肃、认真的讨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必须先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事实上,特区政府已就为普选作准备的各项工作订定了时间表。我们将於明年第一季发表关於区议会检讨的谘询文件,并於明年第二季发出有关进一步发展问责制,包括培养政治人才和公务员角色的谘询文件,而策发会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亦会在短期内就政制发展展开讨论和研究工作。

  《基本法》为香港实行的制度订下了框架。就政治制度而言,不能偏离「行政主导」的原则,亦应维持行政和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设计,须保障香港的稳定繁荣为目的。为此,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基本法》亦订下了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地最终达至普选。

  香港的政制发展须顾及香港政制架构的基本特征,例如「一国两制」、高度自治、行政长官的角色、行政立法机关的角色和两者之间的关系。亦须考虑到香港的政治价值,包括有效管治、稳定繁荣、维护法治、人人平等、人权自由、保障整体利益、民主、社会融洽等。

  放眼世界,各地的普选制度是因应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我们在策发会内成立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的目的,正是要研究如何在符合《基本法》的原则和规定下实行普选。委员会手研究的课题可包括:

(一) 在政制发展过程当中及达致最终普选时,可如何有效地确保「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及「有利於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这两大原则。

(二) 在达致最终普选前,立法会功能界别的演变应当如何。

(三) 达致最终普选时,立法会的组成及运作应当如何。

  而最重要的是认真探讨普选是为要达致哪些目的,例如如何维持平衡预算和低税制等。我们须就如何实行普选以达致我们都认同的目的,而同时又符合香港的政制架构和政治价值等问题,在社会上凝聚共识。

  我希望建议订立普选时间表的人士和团体,不再执即时订定时间表。政制发展是一个持续演进的过程,不能一蹴即就,而须逐步建立、循序渐进。当条件成熟、配套齐备时,普选就会达到。

  我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清楚看到特区政府就政制发展好几个重要议题,都是采取了非常开放和积极的态度来推动:

(一) 就策发会辖下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我们将广泛地邀请不同背景的人士参与,共同拼出普选路线图。

(二) 我们准备开放政府中层的一些职位,给予不同背景的人士机会汲取行政经验,为香港培育政治人才。

(三) 我们计划加强区议会管理地区设施的职能,让区议会有权有责。

(四) 07/08的政改方案如获通过,可增加议会议席数目,扩阔参政空间。

  我再次覆述特区政府就政制发展所作的这些构想,是希望各位议员和市民大众,能明白特区政府总结了过去八年的经验后,现在准备全方位地推动政制发展,提高整个特区的施政水平。我们确实是有诚意,邀请各位议员支持和参与我刚才所述的各项工作,共同为香港行出一条民主政制的路。

  刚才议员亦就施政报告中其他不少课题发表意见,由於时间所限,我无法就这些课题逐一回应。我交由其他同事在这次辩论或其他场合,作出详细解释及回应。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恳请议员支持行政长官《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施政报告》,并反对李永达议员和谭香文议员对致谢议案提出的修正。多谢。



2005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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