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汇报环境政策(只有中文)
**********************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早(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简介二○○六年施政报告环境方面的施政措施时的发言全文:

  很高兴出席今天的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向各委员重点简介政府在未来的主要环保措施。

改善空气质素

  政府十分关注本港的空气质素。正如特首在施政报告中指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决不能容忍空气混浊,施政报告明确重申特区政府确保达致二○一○年减排目标的决心。为了改善空气质素,我们会继续从三方面采取有力的措施,持续改善空气质素。

  由於电厂仍然是本港最大的空气污染源,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着力减少发电厂的排放。为了全面达致二○一○年的减排目标,我们已经要求电力公司加快减排工程项目的时间表、增加使用超低硫燃煤及尽量使用天然气发电,我们也会通过电力公司的指明工序牌照逐步收紧排放量上限,以及在与电力公司订立新的管制计划时,会要求电力公司必须装置有效的减排设施并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及进行用电需求管理。

  第二方面是进一步减少本港的空气污染排放。为了减少车辆废气排放,我们已经在十月十九日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规例,与欧盟同步,由二○○六年一月开始,为新登记车辆引入符合欧盟四期废气排放的标准。我们也会要求政府车辆司机在停车等候时必须关掉引擎,并呼吁私家车司机同样自律。为了鼓励建筑界采用超低硫柴油,以减少建筑工程期间排放的二氧化硫以及有关机械排放的粒子和黑烟,政府由二○○六年开始,率先於工务工程项目以超低硫柴油取代工业柴油。政府也会带头节省能源,由明年一月开始,政府所有办公楼会把全年耗电量减少百分之一点五。

  第三方面是继续处理区域空气污染问题。粤港政府的共同愿望是尽快改善珠海地区的空气质素。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先生在9月28日的粤港联席会议上已明确表示,广东省决心与特区继续通过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力求在二○一○年如期达致双方在二○○二年四月公布的各项减排目标。两地政府已经同意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向公众每日发布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指数。我们在过去两年在珠江三角洲设立了十六个监测网络,用最新科技和在线监测系统。我们也与广东省环保局共同研究《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交易试验计划》,有关细则预计於二○○六年内完成,让有意参与的火电厂物色交易伙伴和制定排污交易合约。粤港双方会继续紧密合作,务求於二○一○年达致共同订定的减排目标。

固体废物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是我们必须面对且急需处理的环保问题。其中重要一环是如何管理都市固体废物。我们会在年底之前发表《都市固体废物管理路向大纲》,该大纲详载二○○五至二○一四年各项管理措施的拟议目标和实施时间表。这些措施包括就产品责任制立法;推动全港废物源头分类;通过设立环保园,为回收再造业拓展新的经济活动,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条件;就先进的大型废物处理设施制订长远方案;以及引进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落实大纲内的措施需要市民的支持与参与,特别是他们必须承担「污染者自付」原则下应有责任。

  其他进展包括建筑废物处理收费计划会於十二月一日实施,进一步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另外,位於屯门占地20公顷的环保园的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我们预计环保园第一期将如期於二○○六年年底开始运作。

净化海港计划

  为改进维港水质,我们会积极实施净化海港第二期计划,并且结合在全港改善排污设施,从源头上处理污染。政府承担建设投资的同时,也需要由市民按照「污染者自付」的原则支付排污的运作经费。这会减轻纳税人对营运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补贴,并鼓励各家庭及商户身体力行减少污染。

  政府现正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则,检讨现时的污水处理收费计划,务求公平分担有关支出。我们希望在年底前拟备一套建议以供讨论,并於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调整收费的建议。

自然保育

  至於自然保育的工作,在已选定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我们会继续在新的自然保育政策下,通过落实管理协议及公私营界别合作的试验计划,加强保育这些地点的生态。

  我的简介已经完毕,多谢主席。



2005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