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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批出两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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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九月六日)说,该署於八月份发出两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二千二百一十七个分别位於西贡和大屿山的住宅发展项目。

  截至二○○五年八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十三份,涉及六千零八十四个单位,其中一项申请涉及一百二十个住宅单位,预计於本年十一月落成;另外七宗涉及二千七百零二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六年落成;余下五项申请涉及三千二百六十二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七年八月前落成。

  截至二○○五年八月底,地政总署正处理九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的申请。此外,该署亦正处理五份涉及四千二百七十四个住宅单位的转让同意书申请和三份有关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的申请。

  市民如欲查询截至二○○五年八月底的过去六个月预售楼花同意书和有待核准申请个案的详情,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电话: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该署网页www.info.gov.hk/landsd/

  有关个别发展项目的发展商、律师、认可人士(包括公司名称)、主要承建商,以及下列资料(如适用):发展商母公司、按揭银行、提交承诺书之银行及融资人,可以透过热线电话索取传真资料,或浏览地政总署的网页。这些资料亦会载於售楼书、印刷刊物的广告和网页内。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另外,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及管理费按金等资料,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



2005年9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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