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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磁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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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秀成议员的提问和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室内磁场足以改变指南针方向,怀疑这与墙内钢筋或居所附近的高压电缆有关。此外,有医学专家表示高压电缆产生的磁场危害人体健康。据报,英国牛津大学癌病研究小组的研究发现,居住在高压电缆塔二百公尺范围内的儿童,患上白血病的比率较一般儿童高百分之七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香港或其他国家:
(一)有否研究关於大厦墙壁内的钢筋、民居附近的高压电缆,或其他环境因素所产生的磁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
(二)有否规定高压电缆与民居的最短距离;及
(三)有否一套监察指标,以量度居住环境的磁场水平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作出规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就政府所知,本港没有进行关於大厦墙壁内的钢筋、民居附近的高压电缆,或其他环境因素所产生的磁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的研究。但政府注意到,有关由架空高压电缆产生的电磁场及癌症成因的关系一直是国际间的科研课题。就我们所知,这些研究未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暴露在电磁场会有增加患上白血病的机会。而就建筑物内的钢筋而言,它们不会产生任何磁场,而我们亦不知悉任何有关癌症成因和钢筋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我们知道英国一些研究人员最近进行了当今有关儿童癌病和电缆的关系最大规模的研究。虽然有关研究的发现包括在电缆塔附近出生的儿童有较高患上白血病的机会,但该项研究的撰写人认为这可能是偶然的情况,不一定有科学理据支持。他们亦不认为他们的研究结果足以证实电缆产生的电磁场和儿童白血病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英国的 生保障局(Health Protection Agency)亦认为,至今进行过的研究(包括现时讨论的研究)未能带出暴露在电磁场中会引致儿童白血病的结论,因为它们未能清楚交待其他可能影响调查结果的因素,例如对照组的代表性、居於接近电缆和居於远离电缆的两批居民的人口分布的不同之处等。
(二)基於电力安全的考虑,规划署参考了电机工程署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意见,在其编制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七章要求安排导体(包括架空输电缆)与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要保持最短安全距离。不同电压度的导体的最短安全距离表列如下 -
电压度(千伏特) 最短安全距离(米)
400 5.5
132 3.7
66 3.2
33 2.9
11 2.9
此外,基於电力安全的考虑,《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亦要求在设计架空输电缆时,要提供足够的垂直对地距离。在决定最短垂直对地距离时,有关方面应参考载於《电力供应规例》(第406A章)的有关法定要求。《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列出的具体要求如下 -
电压度(千伏特) 最短垂直对地距离(米)
400 7.6
132 6.7
66 6.1
33 6.1
11 6.1
在制定上述距离要求时,我们参考了海外(特别是英国)的有关标准及指引。
除了电力安全的考虑,指引亦载列关於与架空电缆对环境及健康的影响的考虑。虽然到目前为止,在科学上仍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暴露在电源频率电磁场以下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机电工程署审慎地依从了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委员会」)一九九八年颁布的暴露在电磁场下的限制指引的规定,以避免受电源频率电磁场的影响。
机电工程署根据委员会发出的指引,向电力公司建议在架设永久架空输电缆时,公众人士持续暴露在电源频率电磁场下的限制标准如下:
(i) 电场强度不应超过每米五千伏特;及
(ii) 磁通密度不应超过0.1毫特斯拉。
电力公司应在有关架空输电缆的设计和规划阶段,进一步征询机电工程署的意见。
当局制定了一个架空输电缆的较理想工作走廊,作用是提供分隔及考虑环境、安全及健康因素。由电塔支撑400千伏特及132千伏特电压度的较理想的工作走廊分别是50米及36米阔。在架空输电缆最初的规划阶段,有关的电力公司应向机电工程署提供所需资料,以供考虑。
(三)从架空输电缆发出的电磁场,亦即电源频率电磁场,频率极低。然而,为保障公众健康,亦为免市民受电源频率电磁场的影响,我们已采用委员会颁布有关暴露在电磁场下的限制指引的规定。香港的两间电力公司在架设永久架空输电缆时,均需要遵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订下对有关公众人士持续暴露在电源频率电磁场下的限制标准。
机电工程署会定期实地量度全港架空输电缆附近的电磁场强度。至今量度所得的电磁场强度均低於委员会指引内所订的暴露限制水平。机电工程署亦会在收到市民要求时,安排实地视察及量度架空输电缆附近的电磁场强度。
正如我们在第一部分所述,建筑物内的钢筋不会产生任何磁场,因此本港没有发展出监察指标。我们亦没有发现其他地方有采用此等指标。
完
二○○五年七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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