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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2005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复二
读辩论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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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2005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引言

  今年的《财政预算案》,承接过去数年政府与立法会及市民大众共同努力而取得的成果,提出了强化优势、推动增长的发展策略。自三月十六日财政司司长发表预算案以来,本会议员、社会各界以至普罗大众均有正面的反应,认为预算案内容务实、持平审慎,既能配合香港经济重回升轨的势头,又能为未来的发展机遇作好准备。从传媒报道及上星期本会议员的陈辞中可以看到,由市民大众至本会一般均认同预算案中整体路向,也支持其中主要建议。

  我们十分感谢议员对预算案发表的宝贵意见。稍后两位司长及所有的决策局局长均会按预算案对他们的政策范畴所提供的拨备,具体地作点题解释。另外有关在上星期的辩论中,议员提出一些新的意见,我的同事亦会作出回应。我现在想集中谈谈政府管治这个课题。

政府管治

  有议员提及在行政长官出缺这段期间,特区政府不应只扮演「看守政府」的角色。我想清楚指出,《基本法》已有一套完善的过渡安排,确保特区政府的运作不会因行政长官出缺而受到影响。根据《基本法》第53条规定,行政长官缺位时应在六个月内产生新的行政长官,并在这段期间由三位司长依次代理职务。

  当行政长官在三月缺位后,基於稳定大局和确保政策延续性的首要考虑,我作为署理行政长官,立即邀请了所有问责官员和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留任,并得到他们的应允,继续为特区政府效劳。

  在这段期间,各位问责官员紧守岗位,行政会议如常运作,让特区政府能按照原来的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推动不同范畴的工作、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和财政建议。我们亦继续确保有效施政,维持特区的治安与社会秩序,确保市场运作如常,保障投资者利益。

  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不会回避处理敏感议题。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本身已充满争议性,但由於时间上有迫切性,并且涉及更大的政策考虑─我们必须确保七月十日的行政长官选举能依法如期举行,所以我们决定向国务院提交报告,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行政长官任期问题作出解释。我们亦积极向社会各界解释情况,让市民能够明白,特区政府提出的释法请求,是基於确保香港特区的有效管治得以延续。

  主席女士,香港正处於一个关键的时刻,我和我的同事必定会竭尽所能,确保在这过渡期间特区政府继续是一个负责任和有承担的政府。我亦希望大家能以积极的态度,团结一致,共同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结语

  主席女士,律政司司长,及十一位政策局局长随后会相继发言。最后,财政司司长会作总结致辞。

  我希望各位议员按照社会大众表达的清晰意愿,投票支持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财政预算案》。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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