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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美颜霜样本的测试结果显示,它们所含的水银成份分别为百万份之三万四千及三万八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中水银含量不能超过百万份之一。
水银可损害肾脏,引致水肿,尤以足踝和腿部为然。水银亦可经由母体传给胎儿,引致胎儿脑部发育受损。
由於水银会循尿液及粪便逐渐排出体外,在最近六个月或以前已没有使用该美颜霜的人士,体内的水银水平应不会升高。
海关昨日在本地商店抽查,未有发现该美颜霜,相信产品没有在香港出售。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一般或认可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对不安全消费品有任何疑问或作出投诉,可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一楼海关消费者权益保障及检控事务科,或致电海关热线2545 6182。
完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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