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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国麟议员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
问题:
据报,
(一) 过去三年,本港儿童、成人及长者感染肺结核的人数各有多少,以及他们感染该疾病的主要途径;
(二) 过去三年,被证实在住院期间及在执行职务期间感染肺结核的病人及医院员工的数目分别为何,并分项列出有关员工的职级及任职於公立医院还是私家医院;及
(三) 有否分析儿童发病率偏高及因执行职务染上结核病的个案显著上升的原因,以及制订措施以避免上述情况继续恶化;若有,分析结果及有关措施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支杆菌引致的传染病,主要影响肺部。该疾病主要透过飞沫经空气传播。在受感染人士当中,大约每十人便有一人在其一生中发病,潜伏期为数周至数十年不等。其余九名受感染者则会健康如常,因为免疫系统把细菌「隔绝」,令感染只潜伏体内而没有发病。因此,患上结核病的病人可能在很久以前已受到感染,故绝大部分个案的感染源头都无法确定。
由於该疾病的潜伏期偏长,而且差异很大,因此当局认为就一段长时间对该疾病的模式进行趋势分析意义更大。过去50年,香港结核病的呈报率(注1)由一九五二年的最高
另外,各地结核病情况的发展亦可以差别很大,因为结核病会因应各地不同的人口密度、普遍
(一)
由於结核病是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可经患有活跃结核病的人士咳嗽及打喷嚏时所产生的飞沫,透过空气以人传人的方式传播,加上该疾病在不同人士身上的潜伏期可以差异很大,因此大部分结核病个案的感染源头都无法确定。
(二) 鉴於(一)部分所述原因,我们没有关於病人证实在住院期间感染结核病的人数资料。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结核病是须呈报的职业病。法例规定医生须向劳工处呈报所有职业性结核病。附表二载列过去三年的统计数字,当中包括按照职位及受聘机构所属公私营类别划分的医护人员分项数字。
(三) 香港的结核病病发率在过去数十年一直高於一些已发展国家,可归因於多个因素,包括各地结核病独特的发展史,以及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就零至九岁的年龄组别而言,呈报率在过去二十年呈下降趋势,该比率由一九八四年的13.01,下跌至一九九四年的7.37及2004年的2.33。
根据上文引言段落及(一)部分所列原因,政府认为,过去三年相信在医护环境感染结核病的医护人员数目很可能是各年之间的波动所致。尽管如此,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有关趋势,从而对有关疾病防控策略作出适当调整。
一直以来,
感染控制工作对预防结核病在医护环境内传播十分必要。在这方面,
除此以外,医管局制定了一套有关「控制医护环境内肺结核病传播」的指引,让前线人员知悉所需的感染控制措施,以免病人及医护人员在医护环境染病。该套指引已上载医管局内联网,方便员工参阅。
与此同时,劳工处已加强视察医院、诊所及安老院等被视为高危的工作场所,以确保该等工作场所符合通风标准,以及员工获得足够个人防护装备,并已接受使用装备的训练。
注:
(1) 呈报率为每十万名人口的呈报数目。 (2) 这是临时数字,现正由
完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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