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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监察药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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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国英议员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最近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证实部分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含有致癌的PPAR成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本港糖尿病人服用的药物中,有多少含有上述成分,以及当局有否对这些药物进行致癌测试;若有,结果为何;及
(二) 当局与其他国家就交流药物资讯方面有何沟通机制,以确保可尽快获得最新的药物资讯?
答覆:
主席女士:
生署在定期浏览各主要药物管理机构的网站时,发现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由二○○四年七月起,上载了一份powerpoint简报,名为《PPAR促效剂临 前及临 应用的安全评估》。这份简报公布较早前为评估一种名为过氧化物 体增生物活化受体(PPAR)促效剂的化学品是否安全而在老鼠身上进行研究的结果。基於在研究之中,老鼠身上出现肿瘤的比率令人关注到人类长期服用会产生安全问题,因此研究建议属於PPAR促效剂的药物必须先在老鼠身上进行最少两年的致癌性研究,然后才可在人体进行临 研究。
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是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条例》)的规定而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处理本港药剂制品的注册事宜。正如《条例》所载,注册的准则是有关药剂制品的安全、疗效和质素。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按照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发牌当局所采用的一套国际协调准则,来审批药物注册申请。根据国际惯例,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亦要求药业公司定期提交注册药物的安全资料,以便持续监察有关药物是否适合人类服用。
生署和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一直留意 任何新药(包括PPAR促效剂)用於老鼠和人类身上可能出现的致癌性,并因此要求药业公司在申请注册属於PPAR促效剂的药物时,须另就有关药物在老鼠身上进行致癌性研究以及其后在人体进行临 测试,提交报告予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考虑。
(一)及(二)目前在本港注册的各种抗糖尿药物中,共有两种药物含有属PPAR促效剂类别的物质。这两种药物为罗格列酮(Avandia)和 格列酮(Actos),分别於二○○○年十一月及二○○一年六月在本港注册。有关公司为这两种药物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提出申请注册前,已就这两种药物在老鼠身上进行为期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其后也在人体进行临 测试。临 测试结果没有显示该两种药物对人类产生致癌作用。
为监察与服用这些药物有关的致癌性和其他不良影响,当局要求有关公司定期向 生署汇报产品的最新安全资料;并在药物注册后的首两年,每三个月提交注册药物的安全数据一次,而其后则为每六个月一次,以便当局持续监察。有关公司也须适时向 生署汇报最新观察到有关药物对服用者可能造成的重要不良影响。截至目前为止,有关公司提交的报告并没有提及发现 格列酮和罗格列酮令人类患上癌症的个案。 生署会继续监察这两种药物的安全程度。
此外, 生署亦每日查看上载在美国、英国、欧盟、内地、澳洲、加拿大等药物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的有关刊物及公告,以定期监察这些机构发出的产品安全资料。截至目前为止, 生署知悉海外市场继续售卖这两种药物,而海外的管理机构并没有表示质疑这些药物的安全性。
完
二○○五年三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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