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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获选为格雷律师学院名誉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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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获英国格雷律师学院选为名誉委员。

  马道立法官是在香港的第三位人士得到格雷律师学院的此项荣誉。另外两位是前首席大法官杨铁梁爵士和前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现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烈显伦。

  马道立法官说:「对於获选为格雷律师学院名誉委员,我感到十分荣幸。」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获悉此事亦感到高兴。他说:「这不单是马道立法官的个人荣誉,亦是对香港司法机构及其法官的地位的认同。」

  马道立法官一九五六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七七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翌年於格雷律师学院取得英国和威尔斯大律师资格。他并先后於一九八○年、一九八三年及一九九○年在香港、澳洲维多利亚省及新加坡取得大律师资格。

  马道立法官从一九八○年起在香港私人执业,并於一九九三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他在二○○○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二○○一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二○○二年成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并於二○○三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马道立法官已婚,妻子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袁家宁。他们育有一女。

  格雷律师学院为英国四个律师学院之一。其余三个为中殿律师学院、内殿律师学院及林肯律师学院。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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