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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针对美容或纤体中心服务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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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针对美容或纤体中心服务的投诉,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有关当局共接获多少宗此类投诉;

(二) 按投诉事项分类,上述第(一)项的个案分类数字;当中引致投诉人受伤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关中心因而作出赔偿的款项总额分别为何;

(三) 涉及不适当使用美容仪器的投诉在过去两年有否上升趋势;当局会否考虑立法监管使用有关的美容仪器;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於有市民因接受美容服务而受伤,当局会否向美容业界发出指引,或就美容服务过程所存在的风险劝告或提醒消费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二○○二年一月至二○○四年九月,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共接获1,462宗关於美容或纤体中心服务的投诉,详情列於答案第(二)部份。

(二) 消委会所收到的投诉的分类数字如下:

投诉性质       2002    2003     2004

                         (1-9月)

(i)不当销售手法  41      77      91

(ii)未能享用应有

    的服务次数  100      95      61

(iii)价钱     27      26      17

(iv)服务质素    222     203     156

(v)接受服务后出现

   皮肤敏感、肿痛或

   印斑       8      26       28

(vi)店铺倒闭    102      9      17

(vii)其他     42      65      49

总数          542     501     419

资料来源:消费者委员会

  上述个案是否涉及赔偿,以及赔偿款项的数额,消委会并没有资料。

(三) 在上述第(二)部(v)项的投诉分类数字中,怀疑涉及不适当使用美容或纤体仪器的个案数目如下:

2002 2003 2004

(1- 9月)

1 8 2

  现时使用美容仪器并没有法例规管。但某些美容仪器,例如强烈脉冲光仪器及激光仪器等,亦可视作医疗仪器。徖生福利及食物局会在本年年底推出一套行政管理制度监管医疗仪器。该制度会订明在产品推出市面前,产品本身、制造商及业界必须符合一套按风险厘定的注册规定,而产品推出市面后亦需遵守有关的规管措施和医疗事故呈报制度。此外,徖生福利及食物局会视乎有关医疗仪器的风险水平,决定有关仪器是否只限医生使用,或是同时容许曾受认可训练的人员使用。部分广为美容院采用的高能量激光仪器及强烈脉冲光仪器则会属於后者。至於一些属中低能量的激光仪器,由於这类仪器的危险性相对较低,因此这个规管制度不会涵盖这类仪器。

  徖生福利及食物局是在谘询公众并考虑立法会徖生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后,於今年年初拟定上述规管制度。这个制度是政府对医疗仪器的销售及使用施加规管的第一步,将来有需要时可发展为一套法定规管制度。

(四) 上述规管制度成立后,包括美容师在内的非医护专业人员须先行接受认可的训练,才可操作包括强烈脉冲光仪器在内的一类医疗仪器。在训练过程当中,导师会提醒学员,需在提供某类美容服务前向顾客说明潜在风险,并取得他们的同意。操作这类仪器的人士,必须遵守有关的实务守则,适当及安全地使用该等仪器。

  目前,徖生署正为皮肤穿刺行业的从业员拟备感染控制指引。徖生署亦会推行宣传运动,提醒市民光顾已受适当训练的从业员。

  此外,消委会不时透过该会的《选择》月刊,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时须注意的事项,包括有关服务所涉及的潜在风险。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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