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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三十日)宣布调高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在二○○四年八月一日至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这是根据批出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合约规条每六个月作出的一次调整。
政府发言人表示,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石油气价格上限是按照指定的定价程式厘订,今次调整的增幅为每公升一毫六仙至一毫七仙,经调整后的石油气价格为每公升二元八仙至二元四角五仙不等。
定价程式包括两个考虑因素:即国际石油气价格和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国际石油气价格会按之前六个月即七月至十二月及一月至六月的国际石油气平均价格,分别於每年二月一日及八月一日作出调整;而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则按上年度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於每年二月一日作出调整。
原来的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石油气价格上限为每公升一元九角一仙至二元二角八仙不等,是於二○○四年二月一日根据二○○三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六个月国际石油气平均价格及二○○三年度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作出的。这次上调是由於国际石油气价格於二○○四年一月至六月持续攀升及高企。
他指出视乎个别合约承办商因应市场情况的决定,专用石油气加气站所出售的车用石油气的实质价格或会低於有关合约的价格上限。
以下是在二○○四年八月一日至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适用於各专用加气站的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
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地址 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 (二○○四年八月一日至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柴湾丰业街及西九龙翱翔道 每公升二元四角五仙 上环丰物道、观塘伟乐街 每公升二元一角七仙 及大埔元洲仔 美孚深旺道及屯门业旺路 每公升二元二角二仙 九龙湾祥业街及葵涌葵安路 每公升二元二角一仙 湾仔马师道 每公升二元二角二仙 马鞍山恒耀街及元朗德业街 每公升二元八仙
下次专用加气站的石油气价格上限将再根据每份合约订明的定价程式於二○○五年二月一日作出调整。
完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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