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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委任律师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席及成员。
有关委任如下:
主席 ──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
成员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键基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张举能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邓国桢 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先生(大律师) 谢华渊先生(大律师) 白乐德先生(律师) 彭思杰先生(律师) 区义国先生, BBS, JP (律政司成员) 林李静文女士, SBS, OBE, JP (非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仕)
秘书 ── 施道嘉先生(律政司)
上述委任是经谘询律政司司长(律政司成员)、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两名大律师)及律师会会长(两名律师)后作出的。
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是考虑目前律师的出庭发言权应否扩大,及如果认为应该时,考虑应如何订定机制,将扩大的出庭发言权赋予律师。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认为:「工作小组任重道远,对司法工作非常重要。」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深信,在包致金法官的领导和各成员的努力下,工作小组的工作定能取得公众的尊重和信任。
完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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