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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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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六月七日)宣布,他决定成立一个工作小组研究律师於更高级别法院的出庭发言权。

  律师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负责考虑律师目前的出庭发言权应否扩大,及如果认为应该时,考虑应如何订定机制,将扩大的出庭发言权赋予律师。

  工作小组将由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出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四名法官、一名律政司的法律专员、两名大律师、两名律师及一名并非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仕。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将会谘询律政司司长(法律专员)、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两名大律师)及律师会会长(两名律师),并於六月内作出有关任命。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出,就法院的司法工作而言,律师在更高级别的法院是否应享有出庭发言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说:「我们应以符合公众利益为大前提。从公众利益的角度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在法庭进行的讼辩必须达到最高标准,因为在抗辩式诉讼程序下,庭上讼辩必须达到最高标准,司法工作才可妥善执行,此点至为重要。另外一点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必须有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大律师行业。」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考虑到这个课题的重要性以及公众利益后,认为最好的做法是由他委任一个工作小组就此课题作出研究。

  律政司将为工作小组提供一个秘书处,以支援其工作。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说:「得到这个秘书处的支援,我有信心工作小组能够以合理的速度在其工作上获得良好的进展。」

二○○四年六月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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