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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式空调系统先行性计划再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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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把非住宅建筑物使用淡水蒸发式冷却空调系统的先行性计划限期伸延两年,至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在水冷式空调系统使用蒸发式冷却器,与传统的气冷式空调系统比较,可节省达百分之二十的电力。这项先行性计划旨在:

  * 推广具能源效益的水冷式空调系统;

  * 搜集资料以制订或修订推广水冷式空调系统的计划;

  * 评估对供水基础设施的影响;及

  * 评估水冷式空调系统对健康及环境的影响。

  上述计划自二○○○年六月一日展开至今,有超过五十个申请获批准,其中八个系统已安装完成,并正在运作。另约有三十个系统会於今年稍后相继安装完成。为能收集更多运作期间的资料以评估在全港推广蒸发式冷却器的影响,政府决定将计划限期伸延,及把选定地区增加至五十七个。

  该五十七个选定地区包括十四个位於香港与离岛、二十个位於九龙、十二个位於新界东及十一个位於新界西。

  这项先行性计划是由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监督。该小组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屋宇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环境保护署、徖生署、地政总署、规划署和水务署的代表组成。

  根据计划所有在选定地区内现有及新建的非住宅建筑物的拥有人,均可向水务署申请使用淡水供蒸发式冷却的空调系统之用。

  申请人须将申请书副本送交机电工程署,以便对蒸发式冷却器(例如冷却塔)的设计进行审批及登记。

  申请人亦须将建造蒸发式冷却器支架的图则提交屋宇署审批。

  有关计划的详细申请程序及规定和选定地区范围的地图可向机电工程署能源效益办事处索取(地址:香港铜锣湾礼顿道111号11楼),亦可在机电工程署网站内下载。如有查询,请电2881 1562。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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