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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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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表示,身处这个万变的时代,面对全球一体化,两岸四地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必须积极进取,精益求精,以迎接时代的挑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两岸四地法学教育研讨会」的开幕典礼上致辞,与来自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学教育界的精英分享自己对法学教育的看法。

  他说:「在两岸四地内,每一个司法管辖区都各有不同的法律制度,然而,我们却面对同一的使命—装备我们的下一代,好让他们面对未来巨大的挑战。」

  他指出,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人们对获得卓越及持正的专业服务的期望不断上升,而日益增长的全球一体化亦带来要求。因此,来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工作者便不能固步自封,只关心本身所处司法管辖区的情况和需要。

  就此,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出他对法学教育的数点看法。首先,他认为法律教育工作者需培养每一个法律学生有终生学习的精神,以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及加强竞争力,才能应付时代所需。

  其次,他表示法律教育工作者应该鼓励每一个法律学生,以开明的思想和寻根究底的精神去面对工作及人生。

  他说:「我们应鼓励他们时刻以追本溯源的精神,以不同的观点和角度考虑问题,提出新见解。此外,我们亦要提醒他们应具备适应新事物的能力,打破局限,突破自我,不能固步自封。」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并认为,法律教育并非纯粹是为法律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性的训练。法律课程的编订,或法律研究的范围,虽然不能与业界的情况完全脱节,但也不应纯粹为迎合业界的要求而制定。

  他说:「我们必须避免这种狭窄的想法。学习法律是一门学问,而在这个求取学问的过程中,法律学生亦会磨练其思考、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最后指出,法律教育并非只是教育学生认识法律知识及其应用;更重要的是法律教育工作者必须使法律学生理解什么是支持法律制度的道德价值观。

  他说:「法律专业并非是纯粹以市场为本的事业;法律专业是一个带有崇高理想及传统的专业。我们必须以维持一个公平、公义的社会为我们的目标,为社会大众谋求福祉为己任。」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认为,各法学教育工作者肩负神圣崇高的使命,任重道远。他又说,如前人所述,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影响是恒久深远的,没有人能够估计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影响会何时终止。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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