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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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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四月七日)宣布委任五位香港特别行政区资深大律师。

  新获委任的资深大律师如下:

  黄旭伦先生

  郭栋明先生

  吴嘉辉先生

  周家明先生

  邓乐勤先生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31(A)条作出以上的委任。

  有关的委任书将於二○○四年五月十五日生效。委任仪式将於该日上午十时在高等法院第七法庭举行。

  新获委任的资深大律师简历如下:

黄旭伦先生

  黄旭伦先生现年四十三岁,在香港及英国接受法律教育,於一九八四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他擅长处理民事案件,主要是有关商业法、财产(土地)法、遗嘱认证及一般民事案件。黄先生是特许仲裁学会会员,并自二○○二年起出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小组成员。

郭栋明先生

  郭栋明先生现年四十四岁,在英国接受法律教育,於一九八五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在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八年期间任职当时的律政署。其后,他转为私人执业,专攻刑事法。郭先生曾於二○○二年出任法律援助覆核委员会成员,现时为当值律师服务执委会成员。

吴嘉辉先生

  吴嘉辉先生现年四十一岁,在香港及英国接受法律教育,於一九八六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他擅长处理民事案件,主要是有关公司法、商业法及一般民事案件,现为大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

周家明先生

  周家明先生现年三十九岁,在香港接受法律教育,於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他擅长处理民事案件,主要是有关商业法、宪制及行政法,以及诽谤案件。周先生现为建筑物上诉审裁处主席、香港大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小组成员。

邓乐勤先生

  邓乐勤先生现年五十七岁,在新西兰接受法律教育,於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自一九七○年起,他在新西兰执业为大律师及事务律师。他於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专攻刑事法,直至一九八三年为止。其后,邓乐勤先生在两家大公司任职律师达十五年之久。他自一九九八年起私人执业,在刑事及民事案件两方面均有经验,主要处理有关内幕交易、商业法、建筑及仲裁等法律范畴。他亦是特许仲裁学会的资深会员。

二○○四年四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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