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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首脑主持粤港合作拓展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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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率领的港方代表团,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率领的粤方代表团,今日(八月五日)在香港举行了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后粤港两地政府层面的一次重要交流。双方参与人员阵容强大。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参与了今次会议。

建立粤港合作新架构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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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建立粤港合作新架构和新机制。粤港合作联席会议自第六次会议起升格,会议由双方行政首脑主持。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各设「粤港合作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粤方由汤炳权常务副省长,港方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负责督导推动各合作项目下的工作。双方同意重新整合在粤港合作下现有及就今次会议而成立的专责小组,共十五个,负责研究、跟进并落实各专题合作项目,及继续推进现有的合作项目,包括铜鼓航道、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信息交流、文化及体育合作等。

粤方增设 「粤港发展策略协调小组」,由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负责,就粤港经贸发展的广泛领域分课题进行合作研究,成果经联络办公室协调衔接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策。

港方将在联席会议的新机制下成立一个由中央政策组牵头的研究小组,成员包括学者和专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该研究小组会就粤港合作的方向和议题进行全面和深入研究。

双方同意各自成立商界合作组织,让两地企业、行业和商会之间进行经常性的研讨和搭建互动平台。两地企业、行业和商会可不定期举办各种研讨会、展览会、信息交流会,建立信息网络,配合政府推动两地经贸合作。粤方由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港方的商界组织成员将包括各主要商会、专业团体、贸易发展局和生产力促进局的代表、其他商界翘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

完善粤港合作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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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完善粤港合作的总体思路达成共识。以「前瞻性、全局性、务实性、互利性」为粤港合作的指导原则,以CEPA为发展契机,抓住机遇,在今后的十至二十年内,将包括广东、香港在内的大珠三角建设为世界最具经济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东要以制造业为主,建立完善的产业配套和服务体系,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香港以金融、贸易、航运、物流及高增值服务业为主,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之一。

近期开展十二个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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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双方就近期粤港两地政府在十二个项目开展合作进行了磋商:双方同意加强粤港服务业及投资方面的合作:突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金融、航运、物流等服务业中心的地位;围绕CEPA主要内容,研究落实在服务贸易十七个领域的合作措施,为有意进入广东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在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的便利。物流服务方面,香港公司可向广东省经贸厅申请设立独资物流公司,经省外经贸厅转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香港公司在广东投资设立货代企业的注册资本降至海上货代为500万元人民币、航空货代为 300万元人民币、陆路货代为200万元人民币。在仓储服务方面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此外,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到广东设立个体工商户视同广东省居民办理有关手续。香港企业可直接向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申报。如果资料齐备,外经贸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批覆。为简化登记程序,工商管理部门设直专门口,替到广东投资的香港公司和居民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谘询服务。

双方将积极推进粤港跨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粤港澳三方决定成立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以港方为召集人,三方各派三名代表为成员,以协调和推展大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有关经济效益、走线、环保及水文等各方面的研究。报告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立项。双方同意就广深港高速铁路的技术、路线及选址方面,继续磋商,并继续推进深港西部通道工程建设及深圳铜鼓航道项目建设,加强广州、深圳、珠海机场与香港机场合作,协调珠江三角洲港口建设。

双方将加强粤港旅游合作,从七月二十八日起,在东莞、中山、江门、佛山四市试办居民个人赴港旅游,以进一步推动香港旅游业,带动香港经济发展。双方同意需要妥善处理证件办理、口岸通关、人员管理三项工作,保证顺利实施。在上述四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八月二十日起将试点扩大到广州、深圳、珠海,并争取在二○○四年一月一日前在全省全面推展。

粤港双方在今日的会议中,讨论了加强粤港澳传染病防治交流合作机制方案,双方同意简化疫情通报的流程,并就通报突发或新传染病的资料达成共识。当出现突发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广东省徖生厅即时将疫情呈报国家徖生部时,会同步将有关资料送交香港徖生署。香港徖生署在上述情况出现时,亦会即时通知广东省徖生厅。如有需要,双方会立刻召开会议,商讨对策,推出具体措施。

会议还就进一步加强粤港口岸、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教育、扩大粤港经济合作腹地,吸引港资到山区和东西两翼投资,推介大珠三角概念、举办粤港经贸合作研讨会等七个方面合作项目进行了认真磋商。双方同意,有关合作项目将由双方专责小组进一步跟进、落实。

双方认为,粤港合作基础深厚、潜力巨大、时机大好、商机无限、前景广惗。双方相信,通过整合两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大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定能进一步发展,并深信在新架构和新机制下,双方能更有效地推动粤港更深更广的合作,创造出有利於两地经济长足发展的广阔空间,并使粤港地区发展成为接通国家与国际市场经济联系的桥头堡。

随文附有(一)粤港联席会议下成立的十五个专责小组;及(二)十二个合作项目。

(一)粤港联席会议下成立的十五个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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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专责小组

2. 口岸合作专责小组

3. 协调粤港跨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责小组

4. 推介大珠三角专责小组

5. 旅游专责小组

6. 传染病交流与通报机制专责小组

7. 高新技术专责小组

8. 教育合作专责小组

9. 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

10.扩大粤港经济合作腹地专责小组

11.举办粤港经贸合作研讨会专责小组

12.文化及体育合作专责小组

13.信息交流专责小组

14.铜鼓航道专责小组

15.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

(二)十二个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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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

2. 加强粤港口岸合作

3. 协调粤港跨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 对外推介「大珠三角」

5. 加强粤港旅游合作

6. 建立粤港传染病情况交流与通报机制

7. 促进粤港高新技术合作

8. 加强粤港教育合作

9.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10.扩大粤港经济合作腹地

11.筹备召开粤港经贸合作研讨会

12.加强文化体育合作

二○○三年八月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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